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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關於調整賬戶外匯、賬戶商品業務並修訂個人外匯買賣業務客戶文檔的通告
 

尊敬的客戶:
  爲順應市場形勢變化,我行將對賬戶商品、賬戶外匯及個人外匯買賣等投資交易型業務進行以下安排,請您知悉:
  一、自北京時間2021年10月17日起,暫停我行賬戶外匯業務新客戶開立交易賬戶,已開戶客戶的正常交易不受影響。
  二、自北京時間2021年11月14日起,暫停我行賬戶外匯業務全部交易品種的開倉交易,持倉客戶的平倉交易不受影響。
  三、自北京時間2021年10月17日起,暫停我行賬戶能源、賬戶基本金屬、賬戶農產品和賬戶貴金屬指數業務新客戶開立交易賬戶,各業務按照前期通告保持暫停開倉交易不變。
  四、我行將自2021年11月14日起,根據《中國工商銀行賬戶外匯交易規則(2021年版)》逐步對符合一定條件的無持倉客戶關閉賬戶外匯業務功能(考慮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持倉份額爲零、連續一定期限未進行任何交易、不滿足本產品的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准入標準等),並不再另行通告。
  五、我行對《中國工商銀行個人外匯買賣產品介紹(2020年版)》(簡稱“產品介紹”)和《中國工商銀行個人外匯買賣交易規則(2020年版)》(簡稱“交易規則”)進行了修訂,修訂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業務暫停與停辦規則、業務應急結算規則、業務功能關閉規則、強制平倉等。自本通告發布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爲“產品介紹”和“交易規則”通告期,新版“產品介紹”和“交易規則”將於2021年11月9日正式生效。根據《中國工商銀行外匯買賣交易協議(個人客戶)(2013年版)》約定,如您在本通告期內未註銷業務或在通告期滿後繼續進行相關操作的,將視爲接受新版“產品介紹”和“交易規則”。“產品介紹”和“交易規則”詳見附件1、2,特別提示您仔細閱讀。
  個人外匯買賣業務是指個人客戶委託的以國際外匯市場行情爲基礎,將一種可自由兌換外匯兌換成另一中可自由兌換外匯的個人外匯業務。個人結售匯業務是指以人民幣購買外匯或以外匯兌換人民幣業務。本次我行僅修訂個人外匯買賣業務“產品介紹”和“交易規則”,不涉及個人結售匯業務。個人結售匯業務可正常辦理。
  目前國際外匯及大宗商品市場風險較高,請您注意控制風險、合理安排投資交易。如有疑問,可通過95588電話銀行或“中國工商銀行客戶服務”微信公衆號詳詢。
  感謝您對本次業務調整的理解和長期以來對我行業務的大力支持!

  附件:
  1.《中國工商銀行個人外匯買賣產品介紹(2021年版)》
  2.《中國工商銀行個人外匯買賣交易規則(2021年版)》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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