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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銀亞洲(香港)開戶見證]
[新加坡留學小管家業務]
 
新加坡留學小管家
 
 

  一、業務簡述
  新加坡分行“留學小管家”業務是指由我行境內分支機構爲留學生在中國工商銀行新加坡分行(以下簡稱新加坡分行)開立個人賬戶提供見證服務。“留學小管家”賬戶可以是留學生獨立賬戶,也可以是留學生與其家長的聯名賬戶。留學生家長可通過開立“留學小管家”聯名賬戶、簽訂定期付款指示、傳真指示確定聯名賬戶的取款上限,合理確定子女的留學開銷。

  二、適用對象:
  已獲新加坡留學簽證或已在新加坡留學的中國留學生及其家長。

  三、開辦條件
  已獲新加坡留學簽證或已在新加坡留學的中國留學生及其家長。

  四、開通流程
  您申請本業務時,須向境內代理網點提交以下申請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如爲代辦,還需提交代辦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填寫申請表,繳納手續費。
  (1)申請人護照;
  (2)申請人身份證(未滿21歲的境內居民個人不可以獨立開立海外賬戶,需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其共同開立聯名賬戶);
  (3)新加坡政府簽發的三個月以上有效簽證;
  (4)需開立“留學小管家”聯名賬戶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聯名賬戶主管理人(即留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件及戶口簿。若學生已經到新加坡,家長可至國內工行指定網點申請開立“留學小管家”聯名賬戶,註明聯名賬戶持有人——留學生的相關信息,簽訂定期轉賬協議和傳真指示協議,學生在新加坡分行補充資料。

  五、服務渠道與時間

支行

網點名稱

地址

分行

北京分行營業部

復興門南大街2號天銀大廈B座一層

東城

東城支行營業室

東城區東四十條24號

王府井

王府井支行營業室

王府井大街237號

商務中心區

商務中心區支行營業室

朝陽區建國路110號

海淀

海淀支行營業室

中關村東路100號

方莊

方莊支行營業室

芳城園三區18號樓

翠微

玉東分理處

海淀區復興路40號-2

中關村

東昇路網點支行

學院路30號方興大廈一層

東城

東四支行

東城區朝陽門內大街188號一層

東城

北新橋支行

東城區雍和宮大街52號

  六、操作指南
  1、您申請本業務時,須向境內代理網點提交以下申請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如爲代辦,還需提交代辦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填寫申請表,繳納手續費。
  (1)申請人護照;
  (2)申請人身份證(未滿21歲的境內居民個人不可以獨立開立海外賬戶,需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其共同開立聯名賬戶);
  (3)新加坡政府簽發的三個月以上有效簽證;
  (4)需開立“留學小管家”聯名賬戶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聯名賬戶主管理人(即留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件及戶口簿。若學生已經到新加坡,家長可至國內工行指定網點申請開立“留學小管家”聯名賬戶,註明聯名賬戶持有人——留學生的相關信息,簽訂定期轉賬協議和傳真指示協議,學生在新加坡分行補充資料。
  2、受理網點整理相關開戶資料,併發送到新加坡分行。您自填寫完開戶資料後的3至5個工作日內可取得開立在新加坡分行的預開賬戶的賬號,並可通過工商銀行境內營業網點辦理匯款業務。
  3、您到新加坡後,可持本人護照、《赴新加坡開戶見證業務通知書》等相關證明到新加坡分行領取個人賬戶,新加坡分行將爲您提供存取款、匯款、外幣兌換等賬戶服務。

  七、常見問題
  1、“留學小管家”的特色服務是什麼?
  答:該產品是新加坡分行專門爲留學新加坡的中國學生及其家長提供的綜合金融服務,包括:
  (1)賬戶監管服務:留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可設定“留學小管家”賬戶每月取款上限,維持合理的留學開銷。
  (2)定期付款業務:留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可委託新加坡分行向留學生定期支付生活費、學費等所需費用。既保障了留學生在海外的衣、食、住、行的消費,又對不在身邊的孩子進行了有效的消費監控。
  (3)傳真付款指示業務:遇到留學生臨時大額支出,留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可通過傳真的方式指示銀行調整付款額度、期限及支付方式等內容,充分享受方便、靈活的海外個人金融服務。
  (4)其他個人金融配套服務:新加坡分行爲留學生提供存取款、全球匯款、預結匯匯款、貨幣兌換等個人金融服務。
  2、客戶/學生開立海外賬戶是否有年齡限制?
  答:年滿21週歲以上的境內個人方可獨立海外賬戶,未滿21週歲的留學生,可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其共同開立聯名賬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爲主賬戶人,留學生爲聯名賬戶持有人。
  3、簽訂定期付款指示、傳真指示是否要到新加坡後與新加坡分行簽訂?
  答:不必到新加坡簽訂,可在國內指定網點開立海外賬戶時,一併簽訂定期付款指示、傳真指示協議。
  4、變更“定期付款協議”具體內容,如變更支付期限或支付金額,是否需要重新簽訂協議?
  答:不需要重新簽訂協議,留學生家長只需發送傳真確認即可。
  5、開立聯名賬戶的留學生可否申請/撤銷往來賬戶定期付款指示業務和傳真付款指示業務?
  答:對於所開立的聯名賬戶,留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爲聯名賬戶主管理人,負責申請/撤銷新加坡分行往來賬戶定期付款指示業務和傳真付款指示業務,負責聯名賬戶的申請開立和關閉,留學生作爲聯名持有人無上述權力。
  6、留學生在海外有臨時大額資金需求,如何辦理?
  答:若家長已經簽訂傳真指示協議,只需家長在國內給新加坡分行發傳真,指示新加坡分行增加付款額度,新分行確認後即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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