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支付結算代理業務是工行福建省分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政策導向和工總行業務規定,結合自身整體優勢,爲滿足銀行類金融機構客戶清算匯票資金等業務需要而推出的專門化產品。主要包括代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代理匯兌業務和代理同業現金業務等。 (一)代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 是指工商銀行受其他銀行委託,代理簽發銀行匯票和代理兌付銀行匯票的業務。 1、代理簽發銀行匯票: 代理行與工商銀行簽訂《代理簽發銀行匯票業務協議》後,即可代理簽發工商銀行匯票,客戶可持該匯票到工商銀行營業網點進行兌付,以滿足客戶利用銀行匯票進行資金結算的需要。爲保證代理簽發銀行匯票業務的順利進行,工商銀行將提供爲代理行業務所需的票據及專用機具,並對有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輔導。代理行應在工商銀行開立移存匯票資金賬戶,按雙方商定的費率、以約定付費方式向被代理行支付手續費。 2、代理兌付銀行匯票: 具有簽發銀行匯票資格的銀行同業可以委託我行代理兌付以本行名義簽發的銀行匯票,實現延伸營業網點。我行將向委託行提供匯票密押機、編制密押的操作手冊和密押管理辦法。委託行應在工商銀行營業機構開立兌付匯票資金賬戶、並於簽發銀行匯票的當日至遲次日,向工商銀行移存與簽發銀行匯票金額相等的資金,通過授權工商銀行借記備付金賬戶的方式支付代理手續費。對委託行簽發的銀行匯票,工商銀行按支付結算制度規定審覈無誤後,承擔無條件見票即付的責任。 3、代理跨行銀行承兌匯票查詢查復: 我行爲貼現行與承兌行不在同一地區,且貼現行在承兌行所在地無分支機構的銀行同業提供代理跨行銀行承兌匯票查詢查復業務。貼現行可委託當地工商銀行機構代爲向承兌行查詢銀行承兌匯票信息,可有效提高跨行銀行承兌匯票查詢查復速度。 (二)代理匯兌業務: 我行爲銀行類同業客戶提供匯兌代理業務。被代理行在工商銀行營業機構開立備付金賬戶、存入足夠資金後,我行將根據被代理行的需求,利用先進的資金匯劃清算系統處理相關業務。普通匯劃業務採取批量處理方式,可實現系統內資金24小時內到賬;加急業務採用實時處理方式,加快資金匯劃速度,確保客戶資金2小時到賬。 (三)代理同業現金業務 主要包括代理代理現金、實物(款箱)寄存保管業務,代理現金、實物(款箱)運送服務,代理現金清點服務,代理主輔幣兌換業務服務,代理上門收款業務服務等。 1、代理現金、實物(款箱)寄存保管業務:即由工商銀行爲被代理行提供現金、實物(款箱)的夜間保管服務,工商銀行承擔夜間現金、實物(款箱)的保管風險。 2、代理現金、實物(款箱)運送服務:即在工商銀行代理現金、實物(款箱)寄存保管的業務中,可以連帶爲被代理行運送這些寄存在工商銀行的現金、實物(款箱),工商銀行承擔運送過程中的風險。 3、代理現金清點服務:即由被代理行在工商銀行開立同業存款賬戶,由工商銀行的現金清點部門,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行基金保管庫管理辦法》中規定的人民幣現金清點要求進行整理清點。 4、代理主輔幣兌換業務服務:工商銀行可以根據被代理行的需要,爲其提供人民幣主幣與輔幣之間的兌換服務。 5、代理上門收款業務服務:即由工商銀行爲被代理行的客戶代理收款,或代理上門收款,由工商銀行代理清點現金,按雙方約定時間將收款資金劃往該行。
二、適用對象 具備相應業務資格的銀行同業及金融機構客戶,如具備業務資格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商行、農商行、農合行、農信社、村鎮銀行等。
三、開辦條件 具備相應業務資格的銀行同業及金融機構客戶都可申請辦理。
四、聯繫方式 業務聯繫:中國工商銀行福建省分行機構業務部 聯繫電話:0591-88087991/8808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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