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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快速贖回
 

   業務簡述
  基金快速贖回是指爲客戶提供了質押貨幣基金實時獲取資金的功能。客戶根據“利添利”賬戶理財協議約定,通過我行櫃面或電子銀行渠道發起快速贖回申請。我行根據協議約定,在接受客戶申請後按照申請贖回金額將資金實時劃至客戶“利添利”賬戶。
  如您在簽訂利添利理財服務協議時選擇開通基金快速贖回功能,可通過我行櫃面或電子銀行渠道發起快速贖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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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
  已簽訂我行利添利理財服務協議,並已開立有貸款綜合賬戶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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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色優勢
  1. 實時獲取資金。正常情況下,客戶發起貨幣基金贖回申請後需要2個工作日才能獲得資金。而基金快速贖回功能通過將貨幣基金質押給銀行,能實時獲取資金,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
  2. 客戶辦理快速贖回業務時只需支付佔用銀行資金相應的貸款利息,而無需支付額外的手續費。計息期限自客戶發起快速贖回申請日至實際贖回資金到客戶賬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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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辦條件
  1. 辦理基金快速贖回業務前,需要簽訂“利添利”理財計劃。
  2. 辦理基金快速贖回業務前,需要簽訂貸款協議,開立貸款綜合賬戶後方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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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通流程
  1. 使用網上銀行簽訂協議:
  
  2. 基金快速贖回功能操作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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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渠道與時間

  “基金快速贖回”交易時間不受基金交易時間的限制,可隨時辦理。若櫃檯辦理須以營業網點時間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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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費稅標準
  客戶辦理基金快速贖回業務需交納的手續費,暫定爲客戶應付貸款利息,貸款利率爲客戶發起快速贖回申請日適用的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半年期貸款利率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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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竅門
  如果客戶在簽訂“利添利”理財計劃時選擇了快速贖回功能,系統會自動判斷該客戶是否開立了綜合貸款賬戶。若尚未開立,系統將自動引導客戶開立貸款賬戶。
  當客戶在理財協議期限內手動發起快速贖回時,工行根據客戶申請規模發放一筆貸款,並將相應發貨幣基金份額予以質押。客戶可以通過網上貸款功能查詢該筆質押貸款的質押信息和質押合同,並能通過網上貸款的提前還款功能提前歸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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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1. 辦理快速贖回業務時,申請份額不能超過基金持有份額的70%。
  2. 快速贖回操作完成後資金將實時到達利添利賬戶。請在申請當日使用您申請的金額,否則日終系統自動將您利添利賬戶超出發起申購餘額的資金用於基金申購。
  3. 贖回的金額應同時滿足質押貸款的限額控制,大於等於貸款的最低限額(1000元),小於等於單筆發放限額。
  4. 當客戶在理財協議期限內手動發起快速贖回時,工行根據客戶申請規模發放一筆貸款,並將相應發貨幣基金份額予以質押。客戶可以通過網上貸款功能查詢該筆質押貸款的質押信息和質押合同,並能通過網上貸款的提前還款功能提前歸還貸款。
  5. 基金快速贖回的份額不能小於該支基金的最低贖回份額,贖回後賬戶保留的基金份額要大於該基金的最低保留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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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詞解釋
  “利添利”賬戶理財業務:是指客戶與我行簽訂“利添利”賬戶理財協議,由我行根據協議約定將客戶指定的人民幣活期結算賬戶(“利添利”賬戶)與貨幣市場基金、短債基金等低風險基金產品聯接,實現低風險基金的自動申購、自動贖回業務,幫助客戶進行有效的現金管理,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
  “利添利”賬戶:指客戶爲辦理“利添利”理財業務在我行新開立或指定的某一個同名同地區的人民幣活期結算賬戶,客戶在該賬戶下設立“發起申購餘額”、“發起贖回餘額”,並用來辦理客戶資金歸集和自動贖回基金業務的資金收付業務。客戶選擇的“利添利”賬戶不能是該客戶的基金交易卡基本戶。
  詳情請點擊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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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