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資產託管業務是指具備一定資格的商業銀行作爲託管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與委託人或受託人簽訂委託資產託管合同,在託管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爲委託資產提供安全保管、會計覈算、績效評估、投資監督等服務的一種業務。
基本服務內容包括保管委託資產、資金清算、會計覈算、資產估值、交易監督、信息報告等內容。
二、適用對象
凡持有有效身份證件、有資金監管需求的個人以及企業或事業法人,均可到工商銀行網點申請辦理資產託管業務。
三、特色優勢
1、有效保證資產安全。在交易買賣雙方互不認識的前提下,銀行起到信用中介的作用,安全保管委託人委託的全部資產。
2、適用範圍廣。只要客戶有資金監管需求,就可以申請辦理資產託管業務。資產託管業務可以廣泛應用於二手房買賣、商品交易、股權轉讓、企業年金、信託資金、產業投資基金等業務及領域。
3、可提供增值服務。辦理資產託管業務後,銀行還可爲委託人提供績效分析、信息諮詢、債券交易、異動監控、電子銀行、現金管理等增值服務。
四、業務示例
業務品種:二手房買賣資金託管。
案例:小王想買房,小李想賣房,小王與小李互不認識。小王擔心將買房款劃給小李後,小李不辦理房屋的過戶、更名等手續;小李擔心辦完房屋的過戶、更名等手續後,小王不付買房款。這樣,小王和小李都產生了資金監管的需求。
解決辦法:小王和小李到工行銀行任何一個網點,與銀行簽訂三方的資金監管協議,小王把買房錢存到以銀行名義開立的資產託管專戶內,由銀行監管買房錢。然後小李開始辦理房屋過戶、更名等手續。辦完手續後,由小王和小李共同簽發劃款指令,由銀行將買房錢劃給小李。
效果:銀行監管買房錢後,小王和小李都放心了,順利的辦理買房及賣房的相關手續。
五、開辦條件
以二手房交易資金託管業務爲例。
個人申請:買賣雙方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與房地產中介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賣方需提供證明房屋所有權合法的證件,包括產權證、契證等相關證件。
房地產中介機構申請: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備案證明以及房地產中介機構在辦理房地產經紀業務時使用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範本。
其它資產託管業務所需資料可到工商銀行網點諮詢。
六、服務渠道與時間
資產託管業務均在工商銀行網點櫃檯辦理,在工商銀行營業時間內均可受理業務。
七、費稅標準
爲客戶提供資產託管業務服務,銀行需收取託管服務費,通過雙方協議價格收取。 八、操作指南
以二手房交易資金託管業務爲例,客戶辦理業務的基本程序爲:
1、買方、賣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買方、賣方攜帶有效證件共同到銀行簽訂《二手房買賣資金託管協議》。
3、買方向銀行資產託管賬戶存入買房資金,銀行向賣方發出資金到賬通知書。
4、賣方辦理房屋過戶、更名等手續。
5、買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收到過戶後的房屋手續後,由買方與賣方共同籤屬委託付款通知書給銀行。 6、銀行根據委託付款通知書劃款給賣方。
辦理業務流程圖
九、常見問題
1、只要有資金監管需求就可以辦理資產託管業務嗎?
解答:客戶辦理資產託管業務,必須基於原始業務是合法合規的。如二手房買賣資金託管業務,必須保證雙方的二手房買賣是合法合規的,有正式的房屋買賣手續,這樣銀行才能爲買賣雙方提供資金監管服務。 2、銀行如何保證我的資金安全?
解答:一是以銀行的名義開立資產託管賬戶,保證客戶雙方的交易資金是獨立於個人或法人財產之外的;二是要求客戶雙方出具劃款指令,銀行才能劃撥款項,如果有一方不在劃款指令上簽字,銀行都不能劃款。
十、名詞解釋
託管人:託管人是指經監管部門批准具有從事託管業務資格的專業機構。
委託人:指委託託管人進行資產監管的個人或法人。
受託人:指接受委託人委託,代理委託人選擇託管人、投資管理人等相關當事人,並處理與委託資產有關的一切事務、經監管部門批准的具有從事受託業務資格的專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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