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動資金貸款 業務簡述:流動資金貸款是我行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爲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週轉的本外幣貸款。 適用對象:生產經營正常,有中短期生產經營週轉資金需求的企業借款人。 開辦條件:借款人依法設立;生產經營合法合規;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有合法的還款來源;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一)營運資金貸款 業務簡述:營運資金貸款是我行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爲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週轉的本外幣貸款。 適用對象:有中短期日常生產經營週轉融資需求的客戶。 開辦條件:借款人依法設立,借款用途明確、合法,借款人生產經營合法、合規,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有合法的還款來源,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二)法人賬戶透支 業務簡述:公司客戶法人賬戶透支是我行根據公司客戶申請覈定其賬戶透支額度,允許其在結算賬戶存款不足以支付時,在覈定的透支額度內直接透支取得信貸資金的一種短期融資方式。 適用對象:具有臨時性短期融資需求或現金管理綜合服務需求的優質客戶。 開辦條件:借款人依法設立,財務狀況良好,盈利能力較強,具有較好發展前景,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二、項目貸款 業務簡述:項目貸款是我行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爲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固定資產投資的本外幣貸款。 適用對象:有固定資產投資相關融資需求的客戶。 開辦條件:借款人依法設立,借款用途及還款來源明確、合法;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記錄;借款人爲新設項目法人的,其控股股東應有良好的信用狀況,無重大不良記錄;符合國家對擬投資項目投資主體資格和經營資質的要求。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土地、環保等相關政策,並按規定履行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合法管理程序,符合國家有關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規定。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三、房地產開發貸款 (一)住房開發貸款 業務簡述:住房開發貸款是我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住房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的貸款。 適用對象:有住房開發項目融資需求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開辦條件:借款人依法設立,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記錄,房地產開發資質、實收資本等符合我行相關規定;項目已按照政府相關部門規定辦理立項審批或備案手續,具備《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項目資本金等符合國家及我行相關規定。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二)商用房開發貸款 業務簡述:商用房開發貸款是我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賓館(酒店)、寫字樓、商場等商用項目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的貸款。 適用對象:有商用房開發項目融資需求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開辦條件:借款人依法設立,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記錄,房地產開發資質、實收資本等符合我行相關規定;項目已按照政府相關部門規定辦理立項審批或備案手續,具備《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項目資本金等符合國家及我行相關規定。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三)租賃住房貸款 業務簡述:租賃住房貸款是我行向租賃住房開發建設或經營企業發放的,用於新建、購置租賃住房項目或用於租賃住房裝修改造及日常經營的貸款。 適用對象:適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商業性租賃住房項目。 開辦條件: (一)借款人條件 借款人依法設立,經營管理規範,財務狀況良好,信用記錄良好,借款人資質、實收資本等符合我行相關規定。 (二)貸款項目條件 新建租賃住房項目應符合當地住房租賃管理相關政策規定,立項或備案文件完備,項目資本金等符合國家及我行相關規定。購置租賃住房項目應產權清晰,能夠取得合法有效的不動產權證書。自有租賃住房運營項目應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應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應取得有效證明文件。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