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11月30日再次啓動一輪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額度發放,擬向23家機構發放QDII額度42.96億美元。
本輪發放涵蓋基金、證券、銀行、銀行理財子公司、信託公司等各主要類型金融機構,併兼顧了新增機構的額度需求。
2020年9月以來,外匯局已累計發放三輪QDII額度,共向71家機構發放QDII額度127.16億美元。本輪發放後,外匯局累計批准169家QDII機構投資額度1166.99億美元。
外匯局連續發放QDII額度,印證了外匯局此前有關實現QDII額度發放常態化的表態。有市場機構認爲,QDII是境內居民配置境外資產的重要渠道,近年來QDII項下跨境資金流動比較平穩。從外匯局發放的節奏和額度上看,其對國內資本市場、跨境資金流動和人民幣匯率的影響預計總體可控。
外匯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國際金融市場環境客觀上對境內投資者境外金融投資管理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議QDII機構有序開展境外投資業務,審慎經營決策,推動產品和投向多元化佈局,不斷優化境外資產配置,切實有效管控境外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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