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暫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4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延期開展2020年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延續工作的通告》(人社部函〔2020〕25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21年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延續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4號)等規定,我部近期組織開展了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延續評審工作,現將評審結果公告如下:
一、延續35家機構62個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資格(機構名稱按拼音排序)
(一)延續12個企業年金基金法人受託機構資格:長江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養老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康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養老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二)延續18個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機構資格:長江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養老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康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華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養老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延續10個企業年金基金託管機構資格: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延續22個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機構資格: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長江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華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養老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新華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銀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養老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不予延續1個企業年金基金法人受託機構資格: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三、暫停2家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機構開展新業務
自本通告之日起,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內不得開展年金基金投資管理新增業務,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兩年內不得開展年金基金投資管理新增業務。新增業務包括但不限於合同簽署、養老金產品發行、存量業務新增資金等。暫停開展新業務期結束時,根據整改驗收情況再行確定是否恢復開展新業務。2家機構應繼續做好已有年金基金投資管理業務,有效防範化解風險,加強合規管理,確保年金基金平穩運行,不斷加強自身能力建設,維護好委託人的利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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