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規定,工作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領取職業年金:
(1)工作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後,由本人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於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據保險契約領取待遇並享受相應的繼承權;可選擇按照本人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職業年金月待遇標準,發完爲止,同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餘額享有繼承權。本人選擇任一領取方式後不再更改。
(2)出國(境)定居人員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3)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