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人是指依法取得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業務資格,接受受託人的委託,根據受託人制定的戰略資產配置,爲企業年金計劃受益人的利益,採取資產組 合方式對企業年金基金財產進行投資管理的專業機構。
投資管理是企業年金基金運作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它關係到企業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關係到企業職工退休的生活保障,因此,投資管理人必須具備專業的投資管理人 員,專業投資管理工具和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滿足監管部門規定的從業條件。實現特定目的和策略的投資管理是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人的主要職責,投資管理應審慎地投資運 作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爲企業年金基金保值增值服務。
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人的主要職責爲:
一是當前年金基金財產限於境內投資和香港市場投資。境內投資範圍包括銀行存款,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債券回購,信託產品,債權投資計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股票,股指期貨,國債期貨,養老金產品。香港市場投資指年金基金通過股票型養老金產品或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下允許買賣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簡稱“港股通標的股票”)。
二是及時與託管人覈對企業年金基金會計覈算和估值結果。要對所投資的資產進行會計覈算和估值,並與託管人保持嚴格一致,投資管理人要自覺接受託管人的監督,嚴格 遵守合同約定的投資策略。
三是建立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投資管理人從當期收取的管理費中(集合計劃除外),提取20%作爲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專項用於彌補企業年金 基金投資虧損。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應當存放於投資管理人在託管人處開立的專用存款賬戶,餘額達到投資管理人所管理投資組合基金財產淨值的10%時可以不再提取 。
四是定期向受託人提交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報告;定期向有關監管部門提交開展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業務情況的報告。
五是根據國家規定保存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投資記錄自合同終止之日起至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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