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1年首次提出鼓勵企業實行補充養老保險起,經過十幾年的建設,我國的企業年金制度從無到有,取得了很大的發展。
從發展規模看,2000年我國企業年金規模僅爲191億元,而2017年末企業年金基金累計結存達到12,880億元,增加了近67倍,顯示出良好的發展勢頭。
從覆蓋範圍來看,2000年全國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約有1.6萬個,參加職工560萬人。而2017年末,全國已有8.04萬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繳費職工人數達到2,331萬人。
儘管我國的企業年金取得了很大發展,但是也必須看到,我國的企業年金在覆蓋範圍、替代率水平以及發展結構上仍然與世界平均水平存在着較大差距。
2017年我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爲91,548萬人,企業年金覆蓋職工人數只佔基本養老保險覆蓋人數的2.55%,而世界上167個實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國家中,有1/3以上國家的企業年金制度覆蓋了約1/3的勞動人口,丹麥、法國、瑞士的年金覆蓋率幾乎達到100%,英國、美國、加拿大等國在50%左右。
從替代率水平看,我國企業年金的替代率約爲5%,而在OECD國家,企業年金的目標替代率一般達到20%-30%。同時,經驗數據顯示,一國養老保險體系中“三個支柱”的替代率較爲合理的比例是4:3:2。隨着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的不斷完善,企業年金的替代率將會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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