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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名稱: 貴州分行不良資產處置拍賣服務定點供應項目。
二、項目編號: 財會/定點-貴州-2021-008/總0064-法律風險-拍賣委託服務。
三、採購標的
主要服務內容:對我行享有的債權以及各類不良資產(包含但不限於不良貸款、受託資產業務、以物抵債業務、賬銷案存業務等)涉及的抵(質)押物進行拍賣(由我行篩選出符合條件的債權以及各類不良資產涉及的抵(質)押物,交由合作拍賣服務商進行拍賣)。
服務範圍:貴州分行全轄各機構。
服務週期:2年。
本項目報價內容及要求:
拍賣人(服務商)可以向委託人(我行)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 %的佣金。
備註:1、拍賣前委託人(我行)與拍賣人(服務商)可以協議約定由拍賣人(服務商)向買受人收取上述佣金;2、服務商在合作過程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及交通、通信工具等均由服務商自理。
具體項目採購內容、技術、服務要求詳見:省分行法律事務部(風險管理部)提交的《關於報送貴州分行不良資產處置拍賣服務定點供應項目需求的函》。
四、採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五、推薦供應商:貴州京海拍賣有限公司、貴州春秋拍賣有限責任公司、貴州亞華拍賣有限公司、貴州佳信達拍賣有限責任公司、貴州翔泓拍賣有限責任公司、貴州金鼎拍賣有限公司。
六、參加談判的供應商:貴州京海拍賣有限公司、貴州春秋拍賣有限責任公司、貴州亞華拍賣有限公司、貴州翔泓拍賣有限責任公司、貴州金鼎拍賣有限公司(貴州佳信達拍賣有限責任公司自動放棄參與本項目談判報價)
七、入圍供應商:貴州京海拍賣有限公司、貴州翔泓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八、入圍價格
拍賣人(服務商)向委託人(工行)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 0.01 %的佣金。
同時,拍賣人(服務商)收取委託人(工行)和買受人佣金合計不超過拍賣成交價 的 5 %。
備註:
1.拍賣前委託人(我行)與拍賣人(服務商)可以協議約定由拍賣人(服務商)向買受人收取上述佣金。
2.服務商在合作過程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及交通、通信工具等均由服務商自理。
九、入圍供應商資格有效期和價格有效期
本項目入圍供應商資格有效期和價格有效期爲三年,即採購結果公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如我行對該項目有新的調整,按調整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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