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人社部令11號)第四十六條規定,企業年金單一計劃指受託人將單個委託人交付的企業年金基金,單獨進行受託管理的企業年金計劃;企業年金集合計劃指同一受託人將多個委託人交付的企業年金基金,集中進行受託管理的企業年金計劃。集合計劃採用標準化的管理運營模式,能對企業年金基金進行集中管理、集合投資,充分利用基金資產的規模優勢爲客戶提供卓越的年金資產管理服務。目前,我行根據各類客戶特點,精心設計開發了三款各具特色的集合計劃產品:“工銀如意養老1號”企業年金集合計劃、“工銀如意養老2號”企業年金集合計劃和“工銀如意養老3號”企業年金集合計劃。
您如對上述產品感興趣,歡迎隨時和我行的產品營銷人員聯繫。
單一計劃和集合計劃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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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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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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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加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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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需單獨建立計劃,計劃建立流程複雜,耗時較長,手續繁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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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直接加入現有的集合計劃,節省了計劃建立的時間和流程,加入手續也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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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成本和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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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運作的所有成本由單一企業年金基金承擔,運營成本和管理費用相對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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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運作成本由加入集合計劃的所有企業年金基金共同承擔,各年金基金均可享受到集合計劃整體資產規模帶來的規模效應,運營成本和管理費用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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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風險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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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企業年金基金承擔所有的投資風險,如果資金量不夠大,很難平衡基金的風險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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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計劃資產規模較大,能靈活配置資產,及時把握市場機會並充分分散投資風險,很好的平衡基金的風險和收益,收益相對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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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的個性化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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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據企業要求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設計個性化的投資目標、投資策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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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計劃中單個企業的個性化要求不突出,但集合計劃一般會提供多個投資組合供企業自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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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企業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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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年金資產規模較大(通常5000萬以上)且願意承受較高的運營和管理費用,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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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計劃加入程序簡單,運營和管理成本較低,資產規模效應明顯,適合各類企業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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