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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商銀行對公即期結售匯業務知識問答
 

  第一部分:基本概念
  1. 什麼是即期結售匯?
  2. 什麼是即期結售匯牌價?
  3. 即期結售匯業務的主要用途是什麼?
  4. 現匯和現鈔有什麼區別?
  5. 客戶可辦理哪些幣種的即期結售匯業務?

  第二部分:業務辦理
  6. 客戶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7. 客戶可以通過工商銀行什麼渠道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
  8. 客戶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是否有金額的限制?
  9. 客戶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需要交納手續費嗎?
  10. 客戶怎樣通過櫃面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
  11. 客戶怎樣通過企業網銀辦理結售匯業務?
  12. 客戶怎樣查詢即期結售匯交易明細?
  13. 客戶辦理非當日交割的即期結售匯業務需注意哪些事項?
  14. 客戶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的主要風險是什麼?

  第三部分:外匯管理政策
  15. 外匯的具體涵蓋範圍有哪些?
  16. 客戶辦理外幣現鈔結匯有何政策要求?
  17. 什麼是經常項目?
  18. 客戶辦理經常項目下貨物貿易收結匯業務分別需要哪些類別審覈資料?
  19. 客戶辦理經常項目下貨物貿易購付匯業務分別需要哪些審覈資料?
  20. 在經常項目服務貿易項下,客戶辦理收付匯業務所需要的審覈資料有哪些?
  21. 在收益和經常項目轉移項下,客戶辦理收付匯業務分別需要哪些審覈資料?
  22. 什麼是資本項目?
  23. 在資本項目下,客戶辦理收付匯業務分別需要哪些審覈資料?

  第四部分:境外業務
  24. 境外客戶是否可通過工商銀行辦理人民幣對外幣的外匯交易業務?

  第一部分:基本概念
  1.什麼是即期結售匯?
  即期結售匯是即期結匯和即期售匯的統稱,指客戶與工商銀行以約定匯率買賣人民幣和外匯,並在成交日後兩個工作日之內(含)完成資金交割的業務。其中,即期結匯是客戶向工商銀行賣出外匯買入人民幣;即期售匯是客戶向工商銀行買入外匯賣出人民幣;約定匯率是客戶和工商銀行基於工商銀行即期結售匯牌價共同議定的買賣價格。
  2.什麼是即期結售匯牌價?
  即期結售匯牌價是指銀行制定並公佈的不同外幣幣種與人民幣之間的買賣價格,包括現匯買入價、現鈔買入價和現匯現鈔賣出價。結售匯牌價實行一日多價。
  3.即期結售匯業務的主要用途是什麼?
  客戶可通過即期結售匯業務進行人民幣對外匯之間的兌換,滿足其進出口等方面的實際需求。如客戶因出口貨物收取了一定金額的外匯資金,可通過即期結匯將上述外匯兌換成人民幣;如客戶因進口貨物需要支付一定金額的外匯資金,可通過即期售匯將人民幣兌換成外匯。
  4.現匯和現鈔有什麼區別?
  一是來源途徑不同。現匯是指從境外匯入的、沒有取出就直接存入銀行的外幣款項,主要包括從境外銀行直接匯入的外幣款項、居民委託銀行代其將外國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境外銀行存款憑證、商業匯票、銀行匯票、外幣私人支票等有價證券託收和貼現後所收到的外幣款項。現鈔是指外幣現金或以現金形式存入銀行的外幣款項。
  二是結匯適用的匯率不同,存在一定差異。現匯結匯時使用現匯買入價,現鈔結匯時使用現鈔買入價。主要原因在於我國境內外幣不能流通,賬戶上的現匯資金可以直接作爲結算資金在全球流通結算;而現鈔需要經過一定時間的積累,運送到境外後才能進入結算領域,在積累及運送過程中銀行需要承擔一定的利息損失,以及運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造成現匯買入價與現鈔買入價的差異。
  5.客戶可辦理哪些幣種的即期結售匯業務?
  客戶可通過工商銀行辦理的即期結售匯業務幣種目前包括美元、港幣、日元、歐元、英鎊、加拿大元、澳大利亞元、新加坡元、瑞士法郎、丹麥克朗、挪威克朗、瑞典克朗、澳門元、新西蘭元、韓元、馬來西亞林吉特、盧布、哈薩克斯坦堅戈、泰國銖、越南盾、南非蘭特、巴基斯坦盧比、巴西雷亞爾、印度尼西亞盧比、菲律賓比索、新臺幣等26種(其中部分幣種的現匯或現鈔結售匯業務以各營業網點實際開辦情況爲準)。

  第二部分:業務辦理
  6.客戶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根據國家外匯政策,客戶在工商銀行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須具備以下基本要求:一是客戶具有真實的需求背景;二是客戶應爲境內企事業、機關、社會團體或駐華機構法人及其授權分支機構;三是客戶已在工商銀行開立人民幣結算賬戶或外匯賬戶;四是如客戶通過企業網銀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還應註冊工商銀行企業網上銀行證書版,且在外匯局“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評級爲A類。
  7.客戶可以通過工商銀行什麼渠道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
  客戶辦理工商銀行即期結售匯業務可通過兩種渠道:一是營業網點,辦理時間爲法定工作日週一至週五9:30~18:00(受限於網點實際營業時間);二是企業網上銀行,辦理時間爲法定工作日週一至週五9:30~23:30。
  8.客戶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是否有金額的限制?
  客戶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的單筆交易金額可與工商銀行營業機構協商確定。
  9.客戶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需要交納手續費嗎?
  客戶按工商銀行報價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不需要交納手續費。
  10.客戶怎樣通過櫃面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
  工商銀行各地分行的營業網點一般都設有辦理外匯業務的櫃檯,客戶可就近前往工商銀行營業網點通過櫃面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營業網點大堂經理可爲客戶提供通過櫃面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的諮詢服務。
  客戶應持有效憑證、商業單據、以及國家外匯管理局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向工商銀行營業網點櫃面申請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經工商銀行櫃檯審覈無誤後,即可辦理業務。
  11.客戶怎樣通過企業網銀辦理結售匯業務?
  客戶如通過企業網銀辦理結匯業務,登錄企業網銀後,依次進入國際業務→網上結匯→提交結匯指令欄目;客戶依次從下拉菜單中選擇對方國別(選擇ZOO一般貿易區)、外幣賬戶、資金性質(根據實際收入來源選擇相應性質)、交易類型(選擇結售匯)、交易編碼(按照選擇的資金性質選擇相應編碼)、結匯類型、人民幣賬戶等信息。填入所需結匯金額,系統根據實時價格測算人民幣金額,並顯示在“結匯人民幣參考金額”一欄中;如果客戶認可該報價,在各項要素確認無誤後,點擊“提交”按鈕,在限定時間內(10秒鐘)點擊“確認”,結匯交易成功,如果超時不進行“確認”,則該筆交易不成功。如果該筆交易需要授權,則應由企業授權人登錄企業網銀後在國際業務→網上結匯相應審批欄目按要求完成授權。
  客戶如通過企業網銀辦理售匯業務,應預先向工商銀行營業機構提交交易額度申請書和貿易合同、發票、報關單等真實性背景材料。營業機構審覈通過後,將爲客戶維護網銀交易額度和相關信息;之後客戶在交易額度內可以在上述企業網上銀行辦理時間隨時根據自身需求,通過企業網上銀行自主辦理售匯業務。具體操作爲:登錄企業網銀後,依次進入國際業務→網上購匯→提交購匯指令欄目;客戶依次從下拉菜單中選擇對方國別(選擇ZOO一般貿易區)、人民幣賬戶、外幣賬戶、業務編號,填入所需購匯金額,並選擇資金性質(根據實際支出用途選擇相應性質)、交易編碼(按照選擇的資金性質選擇相應編碼)和購匯類型等信息。系統根據實時價格測算人民幣金額,並顯示在“購匯人民幣參考金額”一欄中;如果客戶認可該報價,在各項要素確認無誤後,點擊“提交”按鈕,在限定時間內(10秒鐘)點擊“確認”,購匯交易成功,如果超時不進行“確認”,則該筆交易不成功。如果該筆交易需要授權,則應由企業授權人登錄企業網銀後在國際業務→網上購匯相應審批欄目按要求完成授權。
  12.客戶怎樣查詢即期結售匯交易明細?
  客戶可通過工商銀行營業網點查詢即期結售匯歷史交易明細情況。企業網銀客戶可通過企業網銀“國際業務-網上結匯-查詢結匯”或“國際業務-網上購匯-查詢購匯”欄目,查詢某一段時間內的結匯或購匯歷史交易信息。客戶依次輸入查詢時間、外幣賬戶和渠道,系統可以顯示相關時間段內客戶通過企業網銀辦理的所有結匯或購匯業務。
  13.客戶辦理非當日交割的即期結售匯業務需注意哪些事項?
  一般情況下,客戶辦理的是當日交割的即期結售匯業務(即T+0方式)。如客戶希望提前鎖定價格、且交割資金未到賬時,客戶可辦理非當日交割的即期結售匯業務(即按“T+1”“T+2”方式交割的即期結售匯業務)。辦理非當日交割的即期結售匯業務時,客戶應配合銀行完成佔用衍生專項授信、交納風險保證金或落實其他低風險擔保措施。
  其中,T+1方式交割是指自客戶與銀行達成結售匯交易當日起(含當日)第2個工作日進行資金交割,T+2方式交割是指自客戶與銀行達成結售匯交易當日起(含當日)第3個工作日進行資金交割。
  14.客戶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的主要風險是什麼?
  即期結售匯業務的風險主要爲合規性風險,客戶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應關注國家外匯管理局頒佈的最新政策,遵守國家相關外匯管理規定,按照要求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資料。此外即期結售匯牌價隨人民幣外匯市場匯率隨時波動,客戶應注意結售匯價格變化。

  第三部分:外匯管理政策
  15.外匯的具體涵蓋範圍有哪些?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條例,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1)外幣現鈔,包括紙幣、鑄幣;(2)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銀行卡等;(3)外幣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等;(4)特別提款權;(5)其他外匯資產。
  16.客戶辦理外幣現鈔結匯有何政策要求?
  企業如需對從事對外貿易活動收取的外幣現鈔結匯,需按以下規定辦理:企業名錄狀態爲A類時,客戶必須憑對外合同(或發票)、海關簽章的入境申報單正本辦理;當企業名錄狀態爲B類時,以匯款方式結算的(預付貨款、預收貨款除外),還需審覈出口貨物報關單、進出口合同;企業名錄狀態爲C類時,除審覈以上資料外,還需憑外匯管理局的《登記表》辦理。
  17.什麼是經常項目?
  經常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涉及貨物、服務、收益及經常轉移的交易項目等。
  18.客戶辦理經常項目下貨物貿易收結匯業務分別需要哪些類別審覈資料?

類別

審覈資料

一、貨物貿易項下出口收匯入賬

1.信用證、託收的條款或者匯入匯款報文指示、交易附言等信息
2.企業說明(銀行無法判斷收匯款性質時)。

二、出口收匯待覈查賬戶轉出或結匯(含一般貿易、進料加工貿易、比例內來料加工貿易、其他貿易)

1.《出口收匯說明》;
2.C類企業需有外管局出具的《登記表》。

  19.客戶辦理經常項目下貨物貿易購付匯業務分別需要哪些審覈資料?

類別

審覈資料

一、信用證、託收結算方式

按國際結算慣例審覈有關商業單據、進出口合同等。

二、匯款方式結算(預付貨款、預收貨款除外)

審覈相應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進出口合同。

三、貨到付款方式結算

審覈對應的進口貨物報關單或進口合同或發票。

四、預付貨款、預收貨款方式結算

審覈進出口合同、發票。

  20.在經常項目服務貿易項下,客戶辦理收付匯業務所需要的審覈資料有哪些?

類別

審覈資料

備註

一、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的服務貿易項下跨境收支

1. 收入:《涉外收入申報單》。
2.支出:《境外匯款申請書》或《對外付款/承兌申請書》。
3.如發生下列異常情況,應進一步提供合同、發票等交易單證後方可辦理款項收付:1)服務貿易項下外匯收支性質明顯不屬於企業經營範圍的;2)服務貿易項下退匯時間與原匯出、匯入時間超過12個月的;3)資金性質不明確的;4)服務貿易項下其他異常情況。
4.不得辦理服務貿易項下:虛構交易、故意分拆交易的行爲。

不包含保險項下收支,保險項下需從其規定 。

二、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服務貿易項下跨境收支

1.國際運輸項下:運輸發票或運輸單據或運輸清單;除進口貿易項下境外機構獲得的國際運輸費用外,對外支付時均需要提供稅務備案表;
2.對外勞務合作或對外承包工程項下:
合同(協議)和勞務預算表(工程預算表或工程結算單);除境內機構在境外承包工程的工程款外,對外支付時均需要提供稅務備案表;
3.對外承包工程簽訂合同之前服務貿易項下前期費用對外支付:申請書(包括但不限於前期費用預算情況、使用時間、境外收款人與境內機構之間的關係等)。未使用完的外匯資金,境內機構應及時調回境內;除對外支付境外代表機構的辦公經費外,對外支付時均需要提供稅務備案表;
4.專有權利使用費和特許費項下:合同(協議)和發票(支付通知)、稅務備案表(付匯需);
5.代表處(辦事處)辦公經費項下:經費預算表;
6.技術進出口項下:合同(協議)和發票(支付通知)、稅務備案表(付匯需)。屬於限制類技術進出口,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還應提供商務部門頒發的《技術進出口許可證》;
7.具有關聯關係的境內外機構代墊或分攤的服務貿易費用項下:原始交易合同、代墊或分攤合同(協議或說明)、發票(支付通知),稅務備案表(代墊款原性質需稅務備案表的付匯需),代墊或分攤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8.服務貿易項下退款:按照原匯入或匯出資金交易性質規定的交易單證和整個退匯過程的相關說明或證明材料,退匯金額不得超過原匯入或匯出金額,且原路匯回;
9.其他服務貿易項下外匯收支:合同(協議)或發票(支付通知)或相關其他交易單證。
除以下項目外,對外支付時需要提供稅務備案表:1)從事運輸或遠洋漁業的境內機構在境外發生的修理、油料、港雜等各項費用;2)境內機構在境外發生的差旅、會議、商品展銷等各項費用;3)境內旅行社從事出境旅遊業務的團費以及代訂、代辦的住宿、交通等相關費用;4)境內個人境外留學、旅遊、探親等因私用匯;5)境內機構發生在境外的進出口貿易佣金;6)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1.所列相關規定不包含保險項下收支,保險項下需從其規定;
2.除所列相關規定外,所有跨境收支均需提供相應涉外申報單表:《涉外收入申報單》、《境外匯款申請書》或《對外付款/承兌申請書》 。

三、辦理服務貿易境內外匯劃轉業務,由劃付方按以下規定審查並留存交易單證

1.境內機構向國際運輸或國際運輸代理企業劃轉運費及相關費用:發票;
2.對外承包工程項下總承包方向分包方劃轉工程款:分包合同和發票(支付通知);對外承包工程聯合體已指定涉外收付款主體的,收付款主體與聯合體其他成員之間劃轉工程款:相關合同和發票(支付通知);
3.服務外包項下總包方向分包方劃轉相關費用:分包合同和發票(支付通知);
4.境內機構向個人歸還墊付的公務出國項下相關費用:相關費用單證或者費用清單;
5.外匯保險項下相關費用的境內外匯劃轉業務,按照保險業務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
6.其他服務貿易境內外匯劃轉業務,按照《境內外匯劃轉管理暫行規定》等辦理。

除所列相關規定外,劃付方企業另均需提供境內申報憑證:《境內匯款申請書》)。

四、辦理服務貿易外幣現鈔提取業務,應按以下規定審查並留存交易單證

1.國際海運船長借支項下提取外幣現鈔:收賬通知和船東付款指令;
2.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的國家(地區),對外勞務合作或對外承包工程項下提取外幣現鈔:合同(協議)和預算表;
3.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的國家(地區),境外代表處(辦事處)辦公經費項下提取外幣現鈔:預算表;
4.境內機構公務出國項下每個團組平均每人提取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1萬美元(含)以下的:預算表;
5.其他服務貿易外幣現鈔業務按照《境內機構外幣現鈔收付管理暫行辦法》等辦理。

  21.在收益和經常項目轉移項下,客戶辦理收付匯業務分別需要哪些審覈資料?

類別

審覈資料

備註

一、對境外直接投資產生的利潤匯回

5萬美元以上需提供:境外投資外匯登記憑證;境外企業的相關年度財務報表及其利潤處置決定;銀行覈查直投系統(FDI模塊)是否已通過年檢。
5萬美元以下(含)需提供:《涉外收入申報單》;覈查直投系統(FDI模塊)是否已通過年檢。

除所列資料外,所有跨境收支均需提供涉外申報單表:《涉外收入申報單》、《境外匯款申請書》或《對外付款/承兌申請書》。

二、經常項下外匯捐贈收入

1.境內企業接受境外非營利性機構捐贈:1)申請書;2)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3)經公證並列明資金用途的捐贈協議;4)境外非營利性機構在境外依法登記成立的證明文件(附中文譯本);5)在上述材料無法充分證明交易真實性時,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縣級以上(含)國家機關、根據有關規定不登記和免予社團登記的部分團體(名單制)接受境外捐贈:申請書。
3.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代表機構:申請書、境外非政府組織總部與境內受贈方之間的捐贈協議。
4.其他境內機構接受境外捐贈:1)申請書;2)有關管理部門頒發的登記證書複印件;3)列明用途的捐贈協議。全國性宗教團體一次性接受等值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的捐贈外匯收入:還應提交國家宗教事務局批准接受該筆捐贈的證明文件;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動場所和地方宗教團體一次性接受等值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的捐贈外匯收入,還須提交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接受該筆捐贈的證明文件。

無論金額大小,均需審查資料。

三、國際賠償收入

5萬美元以上需提供:原始交易合同、賠償協議(賠款條款)和整個賠償過程的相關說明或證明材料;或者僅審覈法院判決書或仲裁機構出具的仲裁書或有權調解機構出具的調解書等。
5萬美元以下(含)需提供:《涉外收入申報單》。

 

四、外商投資企業利潤、股息、紅利匯出

5萬美元以上需提供:1.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相關年度財務審計報告、董事會關於利潤分配的決議和最近一期的驗資報告;2.稅務備案表。3.銀行覈查直投系統(FDI模塊)是否已通過年檢。
5萬美元以下(含)需提供:《境外匯款申請書》;覈查直投系統(FDI模塊)是否已通過年檢。

 

五、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外國合夥人所得利潤項下對外支付

5萬美元以上需提供:1.外國合夥人出資確認登記證明和利潤分配決議,其中,外國合夥人出資確認登記證明可由金融機構從外匯局相關係統打印;2.稅務備案表。
5萬美元以下(含)需提供:《境外匯款申請書》。

 

六、外匯捐贈帳戶經常項目支出

1.境內企業向境外非營利性機構捐贈:1)申請書;2)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3)經公證並列明資金用途的捐贈協議;4)境外非營利性機構在境外依法登記成立的證明文件(附中文譯本);5)在上述材料無法充分證明交易真實性時,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縣級以上(含)國家機關、根據有關規定不登記和免予社團登記的部分團體(名單制)向境外捐贈:申請書。
3.其他境內機構(不含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代表處)向境外捐贈:1)申請書;2)有關管理部門頒發的登記證書複印件;3)列明用途的捐贈協議。
4.境內企業捐贈給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基金會:財政部會計司出具的《關於XX年度向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基金會捐款工作的通知》、《關於向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基金會捐款的有關說明》。

無論金額大小,均需審查資料;
此外,除省級以上國家機關對外無償捐贈援助資金外,5萬美元以上的另需提交稅務備案表 。

七、國際賠償支出

5萬美元以上需提供:原始交易合同、賠償協議(賠款條款)和整個賠償過程的相關說明或證明材料;或者僅審覈法院判決書或仲裁機構出具的仲裁書或有權調解機構出具的調解書等、稅務備案表。
5萬美元以下(含)需提供:《境外匯款申請書》。

  22.什麼是資本項目?
  資本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引起對外資產和負債水平發生變化的交易項目,包括資本轉移、直接投資、證券投資、衍生產品及貸款等
  23.在資本項目下,客戶辦理收付匯業務分別需要哪些審覈資料?

類別

審覈資料

一、直接投資項下前期費用外匯資金、外匯資本金、境內資產變現專用賬戶、境內再投資專用外匯賬戶資金入賬

外匯局蓋章的相應業務類型的協議辦理憑證(20位業務編號),銀行憑此查詢資本項目信息系統。

二、保證金專用外匯賬戶入賬

1.外匯局蓋章的相應業務類型的協議辦理憑證(20位業務編號),銀行憑此查詢資本項目信息系統;
2.接收境外匯入、境內劃入保證金的,收取證明需接收從該筆保證金的相關真實性證明材料(接收境外匯入土地競標保證金、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應提交相關交易公告文件、參與競標主體的申請或相關確認文件)。

三、外匯資本金賬戶內資金結匯

1.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的支付命令函(支付命令函是指由企業或個人簽發,銀行據以將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進行對外支付的書面指令);
2.資本金結匯後的人民幣資金用途證明文件(包括商業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應含商業合同主要條款內容、金額、收款人名稱及銀行賬戶號碼、資金用途等);
3.前一筆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對外支付的發票等相關憑證(提供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或財務印章及有結匯銀行批註結匯金額、日期等字樣的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或財務印章的稅務部門網絡發票真僞查詢結果打印件及其使用情況明細清單(若該筆結匯爲一次性或分次結匯中的最後一筆,企業應當於結匯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銀行提交前述材料);
4.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支付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機構稅費的,提交專用收據、繳款通知書和完稅憑證(提供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或財務印章的複印件);
5.該筆結匯對應的出資確認登記表。對於按規定需辦理驗資的企業,外匯局驗資詢證回函即爲出資確認辦理證明;對於無需辦理驗資的,企業直接提交外匯局打印的出資確認登記表(銀行可通過外匯局相關業務系統覈對相關信息,無需外匯局蓋章);
6.等值5萬美元(含)以下備用金結匯的,無需提交針對備用金的第2、3項文件;
7.資本金賬戶利息可憑銀行出具的利息清單直接辦理結匯;
8.石油類對外合作項目的資本金賬戶結匯,企業需提交結匯計劃;
9.以外匯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償還已使用完畢的銀行貸款(含委託貸款),另需提交:原貸款合同(或委託貸款合同)、與貸款合同所列用途一致的人民幣貸款資金使用發票、原貸款行出具的貸款發放對賬單等貸款資金使用完畢的證明材料;
10.以外匯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另需提交: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合同以及相應的非稅繳款通知單等材料;
11.視情況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

四、前期費用外匯賬戶內資金結匯

參照外匯資本金賬戶內資金結匯收取材料。

五、境內機構的境內資產變現賬戶內資金結匯

參照外匯資本金賬戶內資金結匯收取材料,其中第5項“本次結匯資金對應的出資確認登記表”爲:外國投資者支付股權對價予股權出讓方後,通知收款方將銀行收款憑證複印件交予被收購的外商投資企業,由其至外匯局申請辦理外方出資確認登記手續,完成後將取得的出資確認登記表複印件交由股權出讓方。

六、境內再投資外匯賬戶內資金結匯

收取“外匯資本金賬戶內資金結匯”的第1、2、3、5項文件及開戶主體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七、以中外合作開採海上或陸上油氣田項目名義開立的賬戶內資金結匯繳納棄置費

1.商務主管部門對合作開發油氣田項目總體開發方案的批覆。
2.已報國家相關主管部門備案的《合作項目的棄置費預備(或調整)方案》或《合作項目的棄置費實施方案》。
3.其他與海上合作油氣田棄置費相關的證明材料。

八、外國投資者前期費用外匯賬戶資金原幣劃轉

1.書面申請。
2.後續成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商務(或行業)主管部門批准設立文件和批准證書。

九、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賬戶資金原幣劃轉

1.向同名資本金賬戶劃出(更換開戶銀行業務適用):1)書面申請。2)出資確認表。
2.向境內劃入保證金專用賬戶劃出(參與境內直接投資相關的競標業務適用):1)書面申請。2)出資確認表。3)證明該筆資金劃出用於保證金用途的真實性證明材料。
3.向境內再投資專用賬戶劃出(外資投資性公司境內外匯對子公司出資或收購境內企業中方股權業務適用):1)書面申請。2)出資確認表。3)證明該筆資金劃出用於境內出資用途的真實性證明材料(須經主管部門批准或備案的應收取相應批准或備案文件)。

十、境內資產變現賬戶資金原幣劃轉

1.向境內劃入保證金專用賬戶劃出(參與境內直接投資相關的競標業務適用):1)書面申請。2)外國投資者收購中方股權出資確認登記表。3)證明該筆資金劃出用於保證用途的真實合法材料。
2.向境內再投資專用賬戶劃出(外資投資性公司境內外匯對子公司出資或收購境內企業中方股權業務適用):1)書面申請。2)外國投資者收購中方股權出資確認登記表。3)證明該筆資金劃出用於境內出資用途的真實性證明材料(須經主管部門批准或備案的應收取相應批准或備案文件)。

十一、境內再投資專用賬戶資金原幣劃轉

1.向境內劃入保證金專用賬戶劃出(參與境內直接投資相關的競標業務適用) : 1)書面申請。2)證明該筆資金劃出用於保證用途的真實性證明材料。
2.向非同名境內再投資專用賬戶劃出(外資投資性公司境內外匯對子公司出資或收購境內企業中方股權業務適用) : 1)書面申請。2)證明該筆資金劃出用於境內出資用途的真實性證明材料(須經主管部門批准或備案的應收取相應批准或備案文件)。
3.因減資、股權轉讓、清算等減少或撤銷投資原因退回原資本金賬戶、境內再投資專用賬戶或境內資產變現賬戶 : 1)書面申請。2)需返還至投資方原劃出賬戶的真實性證明材料(須經主管部門批准或備案的應收取相應批准或備案文件)。

十二、保證金專用外匯賬戶資金原幣劃轉

1.境外匯入保證金專用賬戶因交易成功將資金劃至境內接收方賬戶(僅限資本金賬戶和境內資產變現賬戶) : 1)書面申請。2)證明交易成功需將保證金作爲交易款項劃至境內接收方賬戶的真實合法材料(土地競標保證金應提交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成交確認文件;產權交易保證金應提交相關交易所出具的成交確認文件)。
2.境內劃入保證金專用賬戶因交易成功或未成功將資金劃回原賬戶:1)書面申請。2)證明交易成功或者未成功需將保證金劃回原賬戶的真實合法材料。

十三、外國投資者清算、減資所得資金匯出

外匯局蓋章的相應業務類型的協議辦理憑證(20位業務編號),銀行憑此查詢資本項目信息系統。

十四、境內機構及個人收購外商投資企業外國投資者股權資金匯出

1.外匯局蓋章的相應業務類型的協議辦理憑證(20位業務編號),銀行憑此查詢資本項目信息系統。
2.與本次交易匯出金額相關的稅務證明(5萬美元以上需)。

十五、外國投資者先行回收投資資金匯出

外匯局蓋章的相應業務類型的協議辦理憑證(20位業務編號),銀行憑此查詢資本項目信息系統。

十六、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前期費用匯出

外匯局蓋章的相應業務類型的協議辦理憑證(20位業務編號),銀行憑此查詢資本項目信息系統。

十七、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前期費用匯回

外匯局蓋章的協議辦理憑證(20位業務編號)。

十八、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資金匯出

外匯局蓋章的協議辦理憑證(20位業務編號),銀行憑此查詢資本項目信息系統。

十九、境外資產變現賬戶入賬

外匯局蓋章的協議辦理憑證(20位業務編號),銀行憑此查詢資本項目信息系統。

二十、境內機構境外資產變現賬戶結匯

1.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的支付命令函。
2.結匯後人民幣資金用途證明文件。
3.前一筆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對外支付的發票等相關憑證(提供原件,以及加蓋企業公章或財務印章及有結匯銀行批註字樣的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或財務印章的稅務部門網絡發票真僞查詢結果打印件及其使用情況明細清單(若該筆結匯爲一次性或分次結匯中的最後一筆,企業應當於結匯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銀行提交前述材料)。

二十一、境外放款資金匯出

外匯局蓋章的協議辦理憑證(20位業務編號),銀行憑此查詢資本項目信息系統。

二十二、境外放款資金匯回入賬

外匯局蓋章的相協議辦理憑證(20位業務編號),銀行憑此查詢資本項目信息系統。

二十三、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購買境內商品房結匯

1.境外機構設立的境內分支、代表機構提供有效註冊登記證明;
2.商品房銷售合同或預售合同;
3.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非居民在所在城市購房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等相關證明(購買現房及二手房的,應提供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產權登記證明文件);
4.如委託他人辦理,應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二十四、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將因未購得退回的人民幣購房款購匯匯出

1.原結匯憑證;
2.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或二手房出讓方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證明文件;
3.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的取消購買商品房的證明;
4.如委託他人辦理,應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及及受託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二十五、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轉讓境內商品房所得資金購付匯

1.註冊登記證明;
2.商品房轉讓合同及登記證明文件;
3.稅務備案表(金額在5萬美元及以下的無需提交);4.如委託其他人辦理,應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二十六、償還國內外匯貸款

債權人出具的還本付息通知書。

二十七、外商投資企業外債專戶收匯

1.申請書;
2.《境內機構外債簽約情況表》原件,銀行憑此外債業務編號查詢資本項目信息系統;
3.銀行認爲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十八、外商投資企業外債專戶結匯

1.申請書;
2.《境內機構外債簽約情況表》原件(該表與外債開戶時留存件不一致的,非銀行債務人應提交蓋章的最新表格的複印件);
3.與結匯資金用途相關的合同、協議、發票、收款通知(收款人)、付款指令(付款人)、清單或憑證等證明文件;
4.銀行認爲必要的其他補充材料。

二十九、外商投資企業外債還本付息

1.申請書;
2.《境內機構外債簽約情況表》原件,銀行憑此查詢資本項目信息系統;
3.非銀行債務人提供的還本付息通知書;
4.企業辦理外債付息,另需提交稅單;
5.銀行認爲必要的其他材料。

三十、外債轉貸款還本付息購付匯

外匯局還本付息覈准件。

三十一、外債轉貸款賬戶資金結匯

外匯局開戶覈准件,其餘資料與外債專戶結匯同。

三十二、境外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費用匯出

1.境外上市登記證明;
2.能夠說明匯出(含購匯匯出)境外金額及對應事項的境外上市費用支付清單及相關證明材料;
3.有關境外機構應向境內稅務部門完稅的,另需提供代扣境外企業或個人稅款等相關稅務證明。

三十三、境外上市募集資金外匯匯入

境外上市登記證明,針對首發(或增發)、回購業務,分別在所在地銀行開立境內專用賬戶,用以辦理與該項業務對應的資金匯兌與劃轉。

三十四、境外上市公司境內股票專用賬戶資金結匯

外匯局覈准件。

注:以上所列均針對非金融機構,金融機構資本項目業務暫仍需外匯局覈准;按規定需年檢的外商投資企業、境外投資企業,銀行均需查詢FDI其已按規定通過年檢。除以上述相關資料外,所有跨境收支均需提供涉外申報單表:《涉外收入申報單》、《境外匯款申請書》或《對外付款/承兌申請書》;所有境內劃轉,支出方均需提供境內申報單表:《境內匯款申請書》。

  第四部分:境外業務
  24.境外客戶是否可通過工商銀行辦理人民幣對外幣的外匯交易業務?
  工商銀行境外網絡已擴展至全球40多個國家和地區,並且是香港、新加坡、倫敦等離岸人民幣市場的重要參與者,工商銀行部分境外機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可提供離岸人民幣外匯即期交易服務[ 離岸人民幣外匯即期交易,是指客戶根據工商銀行境外機構實時報價買賣離岸人民幣和外匯,並在成交日後兩個工作日之內(含)完成資金交割的業務。]。具體交易幣種、監管要求、辦理條件、服務渠道與時間、辦理流程以及交易規則等可能與境內即期結售匯業務不同,請以工商銀行當地機構實際開辦情況爲準。
  以上問題1至問題23,如無特殊說明,均指客戶通過工商銀行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辦理的對公即期結售匯業務。


(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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