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從分析機構安迅思瞭解到,截至7月26日,距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調整天然氣價格的通知》已將近1個月,已有10個省市出臺針對轄區內非居民用天然氣的最高門站限價或最高銷售限價的方案。這10個省市分別爲山東省、山西省、浙江省、四川省、重慶市、河北省、安徽省、天津市、甘肅省蘭州市、廣東省中山市。10個省市均已確定門站價格定價方法,其中5個省市採取增量、存量氣單獨定價法,5個省市採取綜合定價法;5個省市已確定銷售價格定價方法,其中4個省市選取綜合定價法,主要是考慮下游發展的可持續性。
河北省、安徽省、天津市、甘肅省蘭州市、廣東省中山市已確定銷售價格定價方法,除蘭州執行增量、存量單獨作價法外,其它4個省市均執行綜合定價法。這4個省市的價格主管部門人士介紹,到戶銷售價格採用加權綜合作價的方式,主要是方便協調新、老工商業的用氣成本。同時,由於大部分省市地區的天然氣產業仍處在發展階段,如果採用存量氣、增量氣單獨作價,不利於今後天然氣在工商業的深度發展和普及。對於天然氣發展較爲成熟的企業,則以存量氣和增量氣單獨作價爲宜。
安迅思天然氣行業分析師朱旻昊介紹,天津市、江西省、四川省以及安徽省部分使用西氣的聯網市縣對車用CNG的銷售價格做出了最高限價。其中,四川省、江西省此次暫不做調整,江蘇省、河北省將視下游接受能力對CNG價格做出調整。山東省、廣東省部分地區可能採用與汽油價格聯動的機制。
由於部分地區的車用和工業用天然氣發展迅速,很難判定增量氣的用量,對定價存在一定影響,這是其銷售價格遲遲未能確定的原因。目前,重慶市、山東省、江西省、河北省、安徽省、浙江省等已對轄區內門站價格做出限定,但具體銷售價格尚未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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