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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9月2日發佈《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簿記建檔發行規範指引》,將於10月1日起施行。《指引》旨在規範債券發行環節行爲,嚴控利益輸送、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爲。
簿記建檔發行指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協商確定利率(價格)空間後,承銷團成員/投資人發出申購訂單,由簿記管理人記錄承銷團成員/投資人認購債務融資工具利率(價格)及數量意願,按約定的定價和配售方式確定最終發行利率(價格)並進行配售的行爲。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一直以來大多都是通過簿記建檔發行,但沒有明細的指引規範簿記建檔發行行爲。
此次發佈的《指引》要求,簿記建檔參與方在簿記建檔過程中不得有違反公平競爭、進行不正當利益輸送、破壞市場秩序等行爲;相關工作人員不得爲本人和他人、直接和間接謀取或輸送不正當利益。
在內控制度方面,《指引》要求,簿記管理人應建立有效的內部監督制度,由獨立於發行部門之外的合規或內控部門對簿記建檔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指引》要求簿記管理人針對簿記建檔發行建立集體決策制度,堅持公開透明、相互制衡的原則,對債務融資工具發行利率(價格)、配售及分銷安排等簿記建檔發行重要事項進行決策。參與集體決策的總人數不得少於三名,內部監督部門應參與決策過程,並對決策結果予以書面確認。
簿記管理人應嚴格按照《發行方案》披露的定價方式確定發行利率並做好書面記錄和說明。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蓄意干涉或操縱發行利率(價格),不得通過配售直接或間接謀取不正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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