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證監局與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簽署了合作備忘錄,根據備忘錄,深圳證監局與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將立足於發揮監管合力、提升監管效能、維護金融穩定、防範金融風險等方面加強合作。深圳證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備忘錄簽署主要是爲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與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證券期貨監管合作共同維護金融穩定的備忘錄》要求,進一步完善深圳金融市場監管體系,共同維護金融穩定,防範金融風險,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未來將在六個方面進一步加強合作。首先,創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提高金融業服務國民經濟能力。一是加強前海金融創新與對外開放合作。二是積極支持跨行業金融創新與合作。三是探索重點產業和新興產業的服務協作機制。四是共同努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其次,合作開展投資者和金融消費者教育工作,保護其合法權益。一是合作開展投資者及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和教育活動。二是協助處理信訪投訴,對信訪投訴的調查處理所涉及監管領域的事項,互相予以必要的協助;對跨行業、跨市場的投訴,由雙方協商提出處理意見,並互相通報最終處理結果。第三,加強信息交流和資源共享,提高金融風險監測預警能力。加強金融風險監測信息共享與誠信監管協作,促進徵信信息的全面歸集和充分應用,加強對失信違法行爲的協同監管。加強對新設機構的培訓輔導和研究資源共享。加強對金融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交叉性金融工具、保護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金融風險等領域的研究合作,互爲對方提供必要的研究數據,及時交流共享研究成果。雙方合作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試點工作,探索建立“全面、統一、協調、敏銳”的金融統計體系。
第四,加強監管協作,提高監管效能。加強重大監管政策的溝通協調,完善跨行業、跨市場業務的日常監管和現場檢查的溝通協作。開展跨行業、跨市場業務聯合檢查,完善應急協調機制。加強非上市公衆公司監管協作,及時相互通報違法違規線索及其他風險因素,共同做好風險處置工作,共同配合深圳市政府做好相關交易場所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五,聯合打擊違法違規活動,構築金融安全區。加強執法協作,強化反洗錢監管協作,加強金融監管人員及從業人員內幕交易防控體系建設,共同建立金融監管及從業人員內幕交易防控體系,共同做好內幕交易防控的教育、培訓等工作。
第六,加強應急處置和維穩工作,維護金融穩定。雙方進一步加強金融突發事件的預判及應急處置中的協作,維護市場穩定。雙方將及時通報轄區上市公司違法和退市風險情況,共同配合地方政府防範和化解上市公司退市所可能引發的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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