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拒收現金違法行爲】普法宣傳
拒收人民幣現金是違法行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包括紙幣和硬幣(以下統稱現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依法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經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協商一致,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方式、無人銷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履行法定職責,且不具備收取現金條件的,可以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
拒收人民幣現金的常見情形
n 營業場所標識“無現金”、“拒收現金”等或引用其作爲廣告宣傳口號。
n 經常性以無法找零等原因拒收現金。
n 有人值守的停車場拒收現金。
n 支持貨到付款但不收現金。
n 爲消費者使用現金設置歧視性條件。
各收付主體要尊重公衆的支付選擇權,共同維護人民幣的法定地位。
上海市拒收人民幣現金舉報投訴熱線:021-26026881
舉報投訴郵箱:shpbc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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