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行天津市分行成功推出了存貨質押業務新產品。存貨質押融資業務是在原有倉單質押業務的基礎上,結合市場需求,開發的新型信貸產品。與倉單質押業務相比,存貨質押業務具有以下特點:
1. 明確質押物爲客戶的存貨,而不再是倉單,強化了對出質貨物的風險控制。
2. 將質押方式分成靜態質押和滾動質押兩種,其中:
靜態質押,即客戶將存貨交由工行認可的監管企業監管,監管企業向工行出具質押專用倉單或質物清單,工行據此提供融資。在這種方式中,未經工行同意,客戶不能提取或置換貨物。
滾動質押,即工行確定質物種類、數量、價值的最低要求,並辦理質押融資,超出的部分客戶可自由存入或提取。在這種方式中,監管機構負責對客戶在質押期間自由存入或提取的貨物是否符合工行最低要求進行審查,從而確保質物價值始終不低於工行確定額度。
3. 明確監管機構爲受工行委託,以工行代理人的身份對貨物(包括存放於監管機構自有倉庫和存放於客戶或第三方倉庫的貨物)實施監管的機構,藉助監管機構的力量,實現對出質貨物的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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