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18日晚間發佈通知,針對標準倉單質押融資業務修改相關規則,以進一步滿足融資客戶及銀行需求,提升交易所服務水平。
根據通知,大商所此次對標準倉單質押融資業務及相關規則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明確會員或客戶使用標準倉單對外提供擔保的,應在交易所辦理質權登記;二是質押倉單可申請直接賣交割,即借款人在無需贖回質押倉單的情況下,經銀行同意,可將質押倉單直接申請賣交割,交割貨款直接劃轉至銀行賬戶;三是買交割標準倉單可直接質押登記,即客戶用銀行貸款支付交割貨款所購入的標準倉單,在交易所結算後即可完成質押登記。
據瞭解,大商所近年不斷推進銀期合作,其中標準倉單質押融資是與銀行較早合作的業務之一,但目前參與者在該項業務實踐操作過程中還有一些不便之處。市場人士表示,大商所標準倉單質押融資業務規則修改後,將有助於更好地滿足產業客戶融資需求,有利於提高銀行爲交割買方提供倉單質押融資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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