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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增值稅新政對資管產品影響不一
 

  隨着資管行業增值稅新政的實施,對於相關機構而言,影響或更爲深刻。有分析人士指出,資管行業產品設計、業務模式將受到影響,如何進行稅收籌劃也將提上各資管機構日程。

  對各類產品影響不一

  從資管產品管理人的角度,有券商資管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資管機構有三種應稅行爲:直接收費金融服務、貸款服務、金融商品轉讓。因管理資管產品而固定收取的管理費,應按照“直接收費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券商資管所管理的資管產品,均屬於增值稅的納稅範圍,其中涉及到的應稅行爲主要有兩類:金融商品轉讓和貸款服務。

  記者瞭解到,貸款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均爲資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爲。貸款服務主要是各類計息資產產生的利息收入,金融商品轉讓主要是金融商品交易產生的差價收入。產品管理費按6%徵收,資管產品收到的利息收入和交易金融產品獲得的資本利得,均按3%的稅率徵收。

  根據增值稅相關政策,上述券商資管人士介紹,其中部分業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例如“貸款服務”涉及稅收優惠項目有存款利息,持有國債、地方政府債的利息,以及部分金融同業往來利息(如政策性金融債券持有期間利息)等收入免徵增值稅;“金融商品轉讓”涉及稅收優惠項目有“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等轉讓收入免徵增值稅。

  從資產受稅收新政的影響來看,有會計事務所指出,影響較大的包括,主要收入來自於債券、股票、基金等金融產品的買賣差價;主要收入來自於持有非金融債券、貸款利息收入(如明股實債、委託貸款等)。而對於主要收入來自於其他項目如持有各類非保本理財產品等免稅及非應稅項目,基本無影響。

  海通證券表示,股票屬於非保本產品,分紅可免增值稅,只對買賣差價收稅;國債、地方債、政金債、同存等的利息收入暫免增值稅,只對買賣差價徵稅,而信用債和非標資產一般會被認定爲保本產品,利息收入和買賣差價都需要繳納增值稅,相比利率債受影響更大。

  此外,從機構角度而言,上述券商資管人士介紹,因目前暫按簡易徵收模式,僅就資管產品投資收益判斷屬於哪種應稅行爲進行繳稅。實施增值稅政策後,相對而言,公募基金因可以享受轉讓股票、債券差價收入免稅,比私募產品有較大的稅收優勢。

  稅收籌劃重要性提升

  針對增值稅新規的實施,有券商資管人士表示,對於投資經理來說,在今後的投資決策過程中,也需將稅收影響考慮在內,對於資管機構中後臺建設提出更高要求。有機構表示,不同產品設計、業務模式也可能會產生不同的增值稅稅負,未來稅收籌劃將成爲資管產品設計中必不可少的一環。

  東北證券表示,投資大部分信用債品種(如企業債、中期票據、短融)的利息收入,需要繳納增值稅。稅負承擔不同會進一步拉大需繳納增值稅和免徵增值稅債券的利差。資管產品的投資決策者應當重新審視各債券品種的倉位配置。

  天風證券介紹,固收方面,對一些資管產品而言,如果某隻產業債票息比較低,面值折價較大,則增值稅繳納的時間節奏將會是“前少後多”,而且屆時價差部分有可能再進行抵扣,可能比相近收益率情況下票息高、折價低的債券更有吸引力。至年末時,非公募的資管產品,也有動力根據自己是否存在“負價差”積累的情況,去實現一些本金溢價債券的兌現,實現稅務上的優化。

  此外,東北證券建議,儘量避免年末的金融商品轉讓收入負差。由於年末出現負差不得轉入下一會計年度,故往往年底賣出投資品種導致“虧損”,甚至無法得到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同時,應審慎開展在交易所進行的債券正回購。在交易所進行債券回購交易融出資金時,要注意與銀行間債券市場形成合理的增值稅稅負利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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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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