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推動綠色環保產業經濟發展,提升汽車消費信貸市場供給質效,央行和銀監會日前聯合下發修訂後的《汽車貸款管理辦法》,以及關於調整汽車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明確自用新能源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爲85%,商用新能源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爲75%。
央行發佈的通知全文顯示,自用傳統動力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爲80%,商用傳統動力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爲70%;二手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爲70%。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和2004年發佈的原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相比,央行新規對汽車貸款進行了細化分類,並提高了二手車貸款發放比例。舊的管理辦法僅規定,貸款人發放自用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80%;發放商用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70%;發放二手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50%。
最新通知稱,對於實施新能源汽車貸款政策的車型範圍,各金融機構可根據自願、審慎和風險可控原則參考執行。
通知顯示,各金融機構應結合本機構汽車貸款投放政策、風險防控等因素,根據借款人信用狀況、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汽車貸款具體發放比例。。
通知要求,要切實加強汽車貸款全流程管理,強化貸前審查,不斷完善客戶資信評估體系,保證貸款第一還款來源能充分覆蓋相應本金利息;完善貸款分類制度,加強不良貸款監控,足額計提相應撥備。而且各金融機構要不斷加強殘值經驗數據積累,落實抵押品、質押品價值審慎評估政策,完善抵押品、質押品價值評估體系。
管理辦法明確,汽車貸款的貸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過五年,其中,二手車貸款的貸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過三年,經銷商汽車貸款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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