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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金融機構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內個人金融信息
2016年12月27日 17:06
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金融機構不得非法挪用佔用金融消費者資金及其他金融資產,應建立個人金融信息數據庫分級授權管理機制;在中國境內收集的個人金融信息處理分析應在中國境內進行,金融機構應建立個人金融信息數據庫分級授權管理機制,金融機構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內個人金融信息。
注:本信息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摘自世華財訊 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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