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05日 08:44 日前,央行發佈公告稱,從2016年5月起,人民銀行將在每月初對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發放上月特定投向貸款對應的抵押補充貸款(PSL)。數據顯示,4月,國家開發銀行根據棚改貸款的發放和回收進度歸還抵押補充貸款36億元,4月末抵押補充貸款餘額爲13911.89億元。 抵押補充貸款由人民銀行對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發放,主要用於支持三家銀行發放棚改貸款、重大水利工程貸款、人民幣“走出去”項目貸款等。2014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創設抵押補充貸款(Pledged Supplemental Lending,PSL)爲開發性金融支持棚改提供長期穩定、成本適當的資金來源。 PSL創設以來規模不斷上升,從初期的8000億元,上升到目前的1.4萬億元左右。截至4月末,PSL餘額爲13911.89億元。事實上,今年以來,央行1-3月份每個月都發放PSL。1月,人民銀行對三家銀行發放PSL共1435億元,2月份人民銀行發放356億元,3月份發放1345億元,3月末抵押補充貸款餘額爲13947.89億元。 公告中提到,未來每月定期發放PSL,意味着PSL投放制度的常態化。PSL的主要功能是支持國民經濟重點領域、薄弱環節和社會事業發展,而對金融機構提供的期限較長的大額融資。有分析人士認爲,宣佈每個月都會發放,就表明央行對定向貸款所投向的領域的重視。 上海證券分析認爲,央行推出此政策更加明確了其對信貸支持穩增長的肯定態度,也意圖通過PSL的信貸結構調整使資金流向“三農”、小微企業和棚改等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央行此時出臺這一政策使得市場對於短期內降準的預期更趨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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