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業務 >理財產品 >“共贏理財”固定收益類

中國工商銀行法人尊享系列封閉淨值型理財產品2015年第5期

 

風險揭示書

  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中國工商銀行鄭重提示:在購買理財產品前,客戶應仔細閱讀理財產品銷售文件,確保自己完全理解該項投資的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瞭解和審慎評估該理財產品的資金投資方向、風險類型及預期收益等基本情況,在慎重考慮後自行決定購買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資產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財產品;在購買理財產品後,客戶應隨時關注該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情況,及時獲取相關信息。

產品類型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

產品期限

356天

產品風險評級

PR3

目標客戶

法人客戶

重要提示

工商銀行對本理財產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證承諾。

本理財產品的總體風險程度適中,工商銀行不承諾本金保障,產品收益隨投資表現變動。理財產品的投資方向主要爲風險和收益較爲適中的投資品市場,或雖然部分投資於較高風險較高收益的投資品市場,但通過合理資產配置或其他技術手段使產品的整體風險保持在適中水平,或產品本金投資於低風險投資品市場,但其收益掛鉤股票、商品、外匯等高風險投資品,宏觀政策和市場相關法律法規變化、投資市場波動等風險因素對本金及收益會產生一定影響。

在發生最不利情況下(可能但並不一定發生),客戶可能無法取得收益,並可能面臨損失本金的風險。請認真閱讀理財產品說明書第十一部分風險揭示內容,基於自身的獨立判斷進行投資決策。

中國工商銀行產品風險評級說明

(本評級爲銀行內部評級,僅供參考)

風險等級

風險水平

評級說明

目標客戶

PR1級

很低

產品保障本金,且預期收益受風險因素影響很小;或產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預期收益受風險因素影響很小,且具有較高流動性。

經工商銀行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爲保守型、穩健型、平衡型、成長型、進取型的有投資經驗和無投資經驗的客戶

PR2級

較低

產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預期收益受風險因素影響較小;或承諾本金保障但產品收益具有較大不確定性的結構性存款理財產品。

經工商銀行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爲穩健型、平衡型、成長型、進取型的有投資經驗和無投資經驗的客戶

PR3級

適中

產品不保障本金,風險因素可能對本金和預期收益產生一定影響。

經工商銀行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爲平衡型、成長型、進取型的有投資經驗的客戶            

PR4級

較高

產品不保障本金,風險因素可能對本金產生較大影響,產品結構存在一定複雜性。

經工商銀行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爲成長型、進取型的有投資經驗的客戶

PR5級

產品不保障本金,風險因素可能對本金造成重大損失,產品結構較爲複雜,可使用槓桿運作。

經工商銀行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爲進取型的有投資經驗的客戶

  一、產品概述

產品名稱

中國工商銀行法人尊享系列封閉淨值型理財產品2015年第5期

產品代碼

ZXFJ1505

產品風險評級

PR3(本產品的風險評級僅是工商銀行內部測評結果,僅供客戶參考)

銷售對象

法人客戶

期限

356天

本金及收益幣種

人民幣

產品類型

封閉式、非保本浮動收益型

計劃發行量

50.0億元

募集期

2015年04月24日-2015年04月28日。如產品募集規模低於1億元,則工商銀行可宣佈本產品不成立並在原定成立日後3個工作日內在工商銀行網站(big5.icbc.com.cn)或相關營業網點發布產品不成立信息,客戶購買本金將在原定成立日後3個工作日劃轉至客戶賬戶,購買本金在募集期內的應計活期利息於每季度活期存款結息日劃轉至客戶賬戶,原定成立日至到賬日之間客戶資金不計息。

銷售範圍

全國

成立日

2015年04月29日

到期日

2016年04月18日

資金到賬日

到期日後第3個工作日或提前終止日或提前贖回日後第3個工作日

投資管理人

中國工商銀行

理財產品託管人

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營業部

銷售費

0.5%(年)

託管費

0.1%(年)

固定管理費

0.5%(年)

業績報酬(年)

若本理財計劃到期日扣費後累計單位淨值增長率超過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管理人將計提浮動業績報酬,如果到期日累計淨值增長率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之差小於或者等於百分之二,則超過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部分全部計提爲業績報酬;如果到期日累計淨值增長率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之差大於百分之二,則管理人除將超過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百分之二作爲業績報酬外,將提取到期累計淨值增長率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超過百分之二部分之差的百分之三十作爲業績報酬,剩餘部分歸客戶所有。

業績基準

5.5%(年化),本業績基準僅作爲計算浮動管理費的依據,與普通期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含義不同,不構成中國工商銀行對該理財計劃的任何收益承諾。

認購起點金額

10萬元起購,認購金額以1000元的整數倍遞增

認購份額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1元

單筆認購限額

5.0億(元/份)

提前終止

遇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出現重大變更,或爲保護客戶利益,工商銀行可根據市場變化情況提前終止本產品,並至少於終止日前3個工作日進行信息披露。終止日後3個工作日內將客戶理財資金劃入客戶指定資金賬戶。終止日至資金實際到賬日之間,客戶資金不計息。除本說明書另有約定外,客戶不得提前終止本產品。

募集期是否允許撤單

工作日

國家法定工作日

稅款

理財收益的應納稅款由客戶自行申報及繳納

其他規定

客戶購買本產品的資金在募集期內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但利息不計入認購本金份額;在到期日(或提前終止日)至資金到賬日之間不計利息。

  二、投資對象
  理財資金主要投資於固定收益類及權益類投資工具,並可以以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融券、期權等作爲風險對衝工具。本產品主要投資於以下符合監管要求的各類資產:一是債券、存款等高流動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各類債券、存款、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基金、質押式回購等貨幣市場交易工具;二是債權類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債權類信託計劃、交易所委託債權投資等;三是權益類資產,包括但不限於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計劃優先份額、股票收益權類信託、新股申購、股票及股票型基金等;四是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合,包括但不限於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者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投資計劃等。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融券及期權等僅限於對產品已持有的倉位進行對衝操作,不得進行投機買賣。本理財計劃的具體投資情況將通過定期報告進行信息披露。
  本產品投資的資產種類和比例如下:

資產類別

資產種類

投資比例

高流動性資產

債券及債券基金

0%-80%

貨幣市場基金

同業存款

質押式和買斷式債券回購

債權類資產

債權類信託

0%-80%

交易所委託債權投資

權益類資產

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計劃優先份額

0%-50%

股票收益權類信託

股權類信託

新股及可分離債申購、可轉換債申購、定向增發

0%-30%

股票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等

其他資產或資產組合

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計劃

0%-80%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投資計劃等

  如遇市場變化導致各類投資品投資比例暫時超出以上範圍,但不會對客戶預期收益產生影響,工商銀行將在10個工作日內調整至上述比例範圍。
  本產品所投資的資產或資產組合均嚴格經過工商銀行審批流程審批和篩選,在投資時達到可投資標準。資產或資產組合所涉及融資人比照工商銀行評級標準均在A-級(含)以上;除本說明書特別約定外,擬投資的各類債券信用評級均在AA級(含)以上、短期融資券信用評級達到A-1。

  三、投資策略
  本理財計劃採取“固定收益+權益”相結合的投資方式,以固定收益投資爲主,根據經濟週期與市場輪動來調整權益投資比例,實施穩健配置。固定收益投資方面,主要投資於公開市場交易的債券,當債券市場具備良好投資機會時,適當進行正回購以加大債券投資比例,此外,也可通過增加股票收益權信託、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優先份額、附帶回購權的股權投資項目、附帶固定回報和超額業績分成的股權投資項目等固定收益類信託項目投資比例來增強理財計劃收益。權益投資方面,當股票市場具備良好投資時機時,則增加投資顧問管理的特定證券投資資金管理計劃的投資比例,進而提高權益資產配置比例,以增強理財計劃收益。通過大類資產穩健配置,以及具體投資品種的深入挖掘與精心篩選,以分享全市場收益,實現理財計劃淨值的持續增長。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融券及期權等僅限於對產品已持有的倉位進行對衝操作,不得進行投機買賣。

  四、投資限制
  (一)本產品應投資於信用級別評級爲AA以上(含AA)的債券;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二)通過投資於可轉換債券轉股而持有的股票,不得超過產品資產淨值的20%;如有超過,應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
  (三)在市場出現新的金融投資工具後,按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履行相關手續並向投資者披露後可進行投資。

  五、投資管理人
  本產品的投資管理人爲工商銀行。工商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和授權。按照本產品說明書約定的投資方向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代表客戶簽訂投資和資產管理過程中涉及到的協議、合同等文本。工商銀行擁有專業化的投資管理團隊和豐富的投資經驗,擁有銀行間市場的交易資格。
  本產品所投資的信託計劃、資產管理計劃等受託人、管理人均經過工商銀行相關制度流程選任,符合工商銀行准入標準。

  六、理財產品單位淨值及份額的計算
  理財計劃單位淨值=理財計劃淨值/理財計劃份額
  認購費率爲0%。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1元
  認購份額保留至0.01份理財計劃份額,小數點後兩位以下四捨五入。

  七、理財計劃費用
  1、固定管理費
  本理財計劃固定管理費爲年化0.5%。
  2、業績報酬
  若本理財計劃到期日累計單位淨值增長率超過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管理人將計提浮動業績報酬,如果到期日累計淨值增長率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之差小於或者等於2%,則超過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部分全部計提爲業績報酬;如果到期日累計淨值增長率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之差大於2%,則管理人除將超過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2%作爲業績報酬外,將提取到期累計淨值增長率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超過2%部分之差的30%作爲業績報酬。業績報酬計算公式爲:
  當到期累計單位淨值增長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2%時
  T日應計提業績報酬=(T日提取業績報酬前的累計單位淨值增長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T日產品總份額。
  當到期累計單位淨值增長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2%時
  T日應計提業績報酬=2%×T日產品總份額+(T日提取業績報酬前的累計單位淨值增長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2%)×T日產品總份額×30%。
  若上述公式計算結果小於等於0,則T日應計提業績報酬爲0。
  其中:
  T日提取業績報酬前的累計單位淨值增長率=T日提取業績報酬前的累計單位淨值-1.0000
  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5.5%×本理財計劃起始日(含)至T日(含)的天數÷365
  3、託管費
  理財計劃託管費爲0.1%(年化)。
  4、銷售手續費
  理財計劃銷售手續費爲0.5%(年化)。

  八、理財產品估值
  (一)估值日
  本理財計劃估值日爲存續期的每個工作日。
  (二)估值對象
  理財計劃所擁有的股票、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貸款及票據類信託、應收款項、對衝工具、其它投資等資產。
  (三)估值方法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新股等發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價估值;
  B.首次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後,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價估值;
  C.首次發行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
  D.配股權證,從配股除權日起到配股確認日止,若收盤價高於配股價,則按收盤價和配股價的差額進行估值;若收盤價等於或低於配股價,則估值爲零;
  E.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2.債券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市場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
  (2)證券交易所市場未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自債券計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當日的利息)得到的淨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淨價估值;
  (3)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按由理財計劃管理人和理財計劃保管人綜合考慮市場成交價、報價、收益率曲線、成本價等因素確定的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4)未上市債券按由理財計劃管理人和理財計劃保管人綜合考慮成本價、收益率曲線等因素確定的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5)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3.銀行存款(含證券交易保證金)及回購(包含正、逆回購)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實際持有期間內逐日計提利息。
  4.其他資產:存在並可以確定公允價值的,以公允價值計算,公允價值不能確定的按取得時的成本計算;
  5.若理財計劃存續期間持有其他投資品種,以理財計劃管理人和理財計劃保管人共同認可的方法計算其價值。
  6.在任何情況下,如採用以上規定的方法對資產進行估值,均應被認爲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理財計劃管理人或理財計劃保管人認爲按以上規定的方法對理財計劃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可提出動議,協商一致後,變更公允價值的確定方式,並從經理財計劃管理人與保管人協商一致日起執行。

  九、支付安排
  (一)產品到期的理財資金支付
  工商銀行在產品到期日後3個工作日將客戶理財資金劃轉至客戶賬戶。
  (二)提前終止或提前贖回時理財收益及理財資金支付
  如果工商銀行提前終止或客戶提前贖回本理財產品,工商銀行在提前終止日後3個工作日或客戶提前贖回日後3個工作日將客戶理財本金和收益(如有)劃轉至客戶賬戶。

  十、信息公告
  (一)理財計劃成立事項公告
  若募集期新出臺的法律、法規不適宜本理財計劃的運行等原因,則理財計劃管理人可宣佈本理財計劃不能生效,並在募集期結束後一週內公告。
  (二)理財計劃運作信息披露
  如本產品提前終止,工商銀行將在提前終止日前3個工作日,在工商銀行網站(big5.icbc.com.cn)、網銀或相關營業網點發布相關信息。
  本產品正常成立後15個工作日內,工商銀行將在網站(big5.icbc.com.cn)、網銀或相關營業網點發布產品成立報告。
  本產品到期終止後10個工作日內,工商銀行將在網站(big5.icbc.com.cn)、網銀或相關營業網點發布產品到期報告。
  投資管理人應當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三十日內,編制完成產品季度報告,向投資人披露投資狀況、投資表現、風險狀況等信息,並將季度報告正文通過中國工商銀行網站(big5.icbc.com.cn)、網銀或相關營業網點進行公告。
  投資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六十日內,編制完成產品半年度報告,向投資人披露投資狀況、投資表現、風險狀況等信息,並將半年度報告正文通過中國工商銀行網站(big5.icbc.com.cn)、網銀或相關營業網點進行公告。
  投資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九十日內,編制完成產品年度報告,向投資人披露投資狀況、投資表現、風險狀況等信息,並將年度報告正文通過中國工商銀行網站(big5.icbc.com.cn)、網銀或相關營業網點進行公告。
  逢半年,半年報與當季季度報告合併;逢年末,年度報告與半年度報告合併。
  在本產品存續期間,工商銀行可以提前3個工作日,通過工商銀行網站(big5.icbc.com.cn)、網銀或相關營業網點發布相關信息,對投資範圍、投資品種、投資比例或產品說明書其他條款進行補充、說明和修改。客戶如不同意補充或修改後的說明書,可根據工商銀行的通知或公告在補充或修改生效前贖回本產品,客戶本金和收益(如有)將在贖回日後3個工作日劃轉至客戶賬戶。
  本產品存續期間如發生工商銀行認爲可能影響產品正常運作的重大不利事項時,包括但不限於市場發生重大變化、投資的資產質量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其它可能對客戶權益產生重大影響的突發事件時,工商銀行可視情況選擇以下一種或多種方式告知客戶:工商銀行網站(big5.icbc.com.cn)、網銀、相關營業網點發布、電子郵件、電話、以信函形式郵寄、手機短信等。
  (三)理財計劃臨時信息披露
  本理財計劃在運作管理過程中,發生以下可能對理財計劃份額持有人權益及理財計劃份額的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之一時,理財計劃管理人或/及理財計劃保管人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及中國銀監會的有關規定及時通過中國工商銀行網站(big5.icbc.com.cn)和網銀披露。
  (1)終止理財計劃;
  (2)轉換理財計劃運作方式;
  (3)更換理財計劃管理人、理財計劃保管人、投資顧問;
  (4)理財計劃認購期延長;
  (5)涉及理財計劃管理業務、理財計劃財產、理財計劃保管業務的重大訴訟;
  (6)理財計劃管理人、理財計劃保管人、投資顧問受到監管部門的調查;
  (7)理財計劃收益分配事項;
  (8)投資管理費、理財計劃保管費及信託管理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費率發生變更;
  (9)理財計劃單位淨值計價錯誤達理財計劃單位淨值百分之零點五;
  (10)變更理財計劃份額發售機構;
  (11)理財計劃暫停估值;
  (12)在理財計劃存續期內,任何公共媒體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能對理財計劃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的,理財計劃管理人或理財計劃保管人知悉後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

  十一、風險揭示
  本產品類型是“非保本浮動收益封閉型理財計劃”,根據法律法規及監管規章的有關規定,特向您提示如下:與銀行存款比較,本產品存在投資風險,您的本金和收益可能會因市場變動等原因而蒙受損失,您應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本期理財產品可能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
  (一)政策風險:本產品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如遇到國家宏觀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影響本產品的發行、投資和兌付等,可能影響本產品的投資運作和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損失。
  (二)信用風險:客戶面臨所投資的資產或資產組合涉及的融資人和債券發行人的信用違約。若出現上述情況,客戶將面臨本金和收益遭受損失的風險。
  (三)市場風險:本產品在實際運作過程中,由於市場的變化會造成本產品投資的資產價格發生波動,從而影響本產品的收益,客戶面臨本金和收益遭受損失的風險。
  (四)流動性風險:除本說明書第十條約定的客戶可提前贖回的情形外,客戶不得在產品存續期內提前終止本產品,面臨需要資金而不能變現的風險或喪失其它投資機會。
  (五)產品不成立風險:如果因募集規模低於說明書約定的最低規模或其他因素導致本產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客戶將面臨再投資風險。
  (六)提前終止風險:爲保護客戶利益,在本產品存續期間工商銀行有可能在產品份額低於5000萬份情況下提前終止本產品。客戶可能面臨不能按預期期限取得預期收益的風險以及再投資風險。
  (七)交易對手管理風險:由於交易對手受經驗、技能、執行力等綜合因素的限制,可能會影響本產品的投資管理,從而影響本產品的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損失。
  (八)兌付延期風險:如因本產品投資的資產無法及時變現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時支付本金和收益,則客戶面臨產品期限延期、調整等風險。
  (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自然災害、戰爭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統故障、通訊故障、投資市場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現,可能對本產品的成立、投資、兌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響,客戶將面臨本金和收益遭受損失的風險。對於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導致的任何損失,客戶須自行承擔,銀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信息傳遞風險:工商銀行將按照本說明書的約定進行產品信息披露,客戶應充分關注並及時主動查詢工商銀行披露的本產品相關信息。客戶預留的有效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亦應及時通知工商銀行。如客戶未及時查詢相關信息,或預留聯繫方式變更未及時通知工商銀行導致工商銀行在其認爲需要時無法及時聯繫到客戶的,可能會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因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十二、重要須知
  (一)本理財計劃僅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本理財計劃說明書規定可以購買本理財計劃的合格客戶發售。客戶保證理財資金系其合法擁有,且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客戶應根據自身判斷審慎做出投資決定,不受任何誘導、誤導。客戶若對本說明書的內容有任何疑問,請在購買前詳細諮詢中國工商銀行專職人員。
  (三)理財計劃說明書中關於業績基準和測算收益或類似表述均是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用語,業績基準僅作爲計算浮動管理費的依據,與普通期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含義不同,不構成中國工商銀行對該理財計劃的任何收益承諾。

  十三、特別提示
  客戶所能獲得的最終收益以中國工商銀行實際支付的爲準。
  中國工商銀行將恪守勤勉盡責的原則,合理配置財產組合,爲客戶提供專業化的理財服務。
  客戶應密切關注工商銀行與本理財計劃有關的信息披露,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015-04-24)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