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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產品概述
| 產品名稱 |
中國工商銀行新股申購人民幣法人理財產品 |
| 編號:0805DXGA |
| 目標客戶 |
法人客戶 |
| 投資及收益幣種 |
人民幣 |
| 產品類型 |
固定期限理財產品 |
| 募集期 |
2008年3月6日-2008年3月20日 |
| 投資封閉期 |
2008年3月21日-2008年4月21日 |
| 起始日 |
2008年3月21日 |
| 到期日 |
2008年6月21日,逢非工作日順延。遇已中籤股票未在該日前上市等特殊情況,銀行可將到期日推後至多5個工作日。 |
| 理財資金到賬日 |
到期日後5個工作日內,如提前終止,則在實際終止日後7個工作日。 |
| 資產託管人 |
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 |
| 產品相關費率(年) |
固定費率:0.7%。其中銷售費率爲0.4%(按本金),管理、信託及託管費率爲0.3%(按淨值)。 |
| 業績報酬:投資者年化收益率低於5%(含5% ),投資管理團隊不收取業績報酬,對高於5%、低於10%(含10%)的收益部分按10%的比例收取業績報酬;對高於10%的收益部分按20%的比例收取業績報酬。 |
| 預期年收益率(扣除費用及業績報酬後) |
預期年收益率爲5%~10%,上不封頂 |
| 提前終止權 |
甲方在到期日之前無權提前終止理財產品。乙方在市場發生重大逆轉、國家相應法規政策發生重大改變、交易對手風險變化等不利於本理財計劃的其他情況下,爲保障理財產品的利益,可提前終止本理財計劃。 |
| 首次認購/申購起點 |
5萬元 |
| 單份資金份額 |
1萬元 |
| 其他規定 |
到期日/實際終止日至到賬日之間,客戶資金不計利息。 |
| 工作日 |
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 |
二、投資對象 本理財產品投資對象爲工商銀行(委託人)委託選定的信託投資公司(受託人,以下簡稱“信託公司”)設立的新股申購鏈式信託計劃(以下簡稱“鏈式信託”)。 產品存續期間,鏈式信託主要投資於中國A股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非定向增發股票以及新發行可轉債的申購,並原則上在中籤股票可以上市流通的三個工作日內賣出,通過一、二級市場價差獲取收益;也可投資於企業貸款信託、高信用等級的資產證券化產品、債券、存款、票據信託、貨幣市場基金或其他委託人認可的投資工具。 工商銀行和信託公司共同組成專業的投資管理團隊,爲產品運作管理提供專屬的投資管理服務。本期產品採取穩健投資策略,依託專業化的投資管理團隊和資產組合投資管理技術,力爭提高收益,降低風險。
三、風險揭示 客戶投資本期理財產品可能面臨以下風險: (1)市場風險。本產品爲非本金保證型理財產品,理財資金主要運作方式爲申購新股。歷史數據顯示,申購新股本金損失風險較低,收益水平較高。但歷史業績不代表未來,不排除因市場價格波動、國家政策變化等原因導致本產品理財本金遭受損失的可能。 (2)利率風險:產品存續期間,若人民銀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戶將失去將資金配置於存款時收益提高的機會。 (3)流動性風險:本產品爲固定期限理財產品,採用到期兌付的期限結構設計,客戶無權提前終止該理財產品,在產品存續期內如果客戶產生流動性需求,可能面臨理財產品持有期與客戶資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動性風險。
四、特別提示 1、本期人民幣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僅供客戶參考,並不作爲中國工商銀行向客戶支付理財收益的承諾;客戶所能獲得的最終收益以中國工商銀行的實際支付爲準。 2、中國工商銀行將恪守勤勉盡責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組合,爲客戶提供專業化的理財服務。 3、本產品說明書所列內容不構成法律要約,一切產品信息以認購協議爲準。 4、客戶保證用於此理財計劃的資金爲自有、合法、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可以用於此類投資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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