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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產品結構
| 產品名稱 |
中國工商銀行法人客戶專屬180天增利人民幣理財產品 |
| 代碼:ZL180ZQX |
| 產品風險評級 |
PR3(本產品的風險評級僅是工商銀行內部測評結果,僅供客戶參考) |
| 目標客戶 |
對公客戶 |
| 期限 |
開放式無固定期限產品(持有份額封閉180天后可贖回) |
| 投資及收益幣種 |
人民幣 |
| 產品類型 |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 |
| 募集期 |
2012年9月13日~2012 年9月19日。如果該產品募集期結束前認購規模達到100億,工商銀行有權結束募集並提前成立,產品提前成立時工商銀行將發佈信息披露,產品最終規模以工商銀行實際募集規模爲準。本產品運作規模上限爲500億。 |
| 產品起始日 |
2012年9月20日 |
| 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
自產品起始日(不含當日,產品起始日不能購買)起的每個工作日爲開放日,開放日的9:00至17:00爲開放時間。產品募集期內不接受撤單申請。客戶持有份額180天以上,可於開放日進行贖回。 |
| 購買、贖回方式 |
1、募集期內網點營業時間及網上銀行24小時接受購買申請; 2、開放時間內接受購買、贖回申請;自產品起始日(不含當日)起非開放時間可提出購買、贖回預約申請,等同在下一開放日的開放時間內的購買、贖回申請。 |
| 購買確認 |
客戶可於工作日T日購買,資金T+1日扣款。 T日、T+1日均爲開放日 |
| 贖回確認 |
客戶持有份額180天以上,可於T日進行贖回。全額贖回時,本金及收益(第一個可贖回日與產品實際贖回日之間的收益,收益按實際天數計算)將於T+1日到賬;部分贖回時,部分贖回的本金將於T+1日到賬,對應贖回本金部分的收益按持有期計算,與贖回本金同日到賬。贖回到帳日不計息。 T日、T+1日均爲開放日 |
| 理財資產託管人 |
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分行 |
| 固定費率 |
銷售手續費:0.4%,託管費:0.03%。固定費用按固定費率每日計提。 |
| 管理費用 |
該產品在扣除工商銀行銷售手續費、託管費等費用,並實現客戶預期最高收益後仍有剩餘收益時,剩餘收益部分作爲產品投資管理費。 |
| 預期最高 年化收益率測算 |
該產品擬投資40%-90%的債券、存款等高流動性資產,10%-60%的債權類資產,0%-20%權益類資產。按目前各類資產的市場收益率水平計算,扣除工商銀行銷售手續費、託管費等費用,客戶預期可獲得最高年化收益率約爲i%,超過i%的部分作爲工商銀行的投資管理費。(i%爲客戶購買日工商銀行公佈的最近一期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2012年9月13日i=4.2,此後i%的具體數值以工商銀行最近一期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調整公告爲準)。測算收益率不等於實際收益率,投資需謹慎。 客戶持有本產品份額封閉180天后可贖回。在180天封閉期內,客戶可獲得的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以購買日工商銀行公佈的最近一期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爲準,封閉期內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不變。持有180天后,未贖回部分,仍以購買日工商銀行公佈的最近一期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爲準,如遇收益率調整,按最新公告的收益率分段計算。 |
| 購買起點金額 |
10萬元(追加認購金額爲1000元的整數倍) |
| 工作日 |
國家法定工作日 |
| 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調整說明 |
工商銀行根據存款利率和市場投資品收益率變動及資金運作情況不定期調整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並至少於新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啓用前7個工作日公佈。 |
| 稅款 |
理財收益的應納稅款由客戶自行申報及繳納。 |
| 其他規定 |
贖回日至到賬日之間客戶資金不計收益,募集期內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募集期內的利息不計入認購本金份額。 |
二、投資對象 本產品主要投資於各類債券(包括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各類債券,直接投資的交易所債券或通過券商資產管理計劃、基金專戶理財計劃等投資的交易所債券),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基金、逆回購、存款(包括通過券商資產管理計劃、基金專戶理財計劃等投資的協議存款)等貨幣市場投資工具,以及符合監管機構要求的信託計劃、附帶回購權的股權投資項目、附帶固定回報和超額業績分成的股權投資項目、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權信託計劃、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計劃優先份額等資本市場類信託計劃,產品因爲流動性需要可開展債券正回購等融資業務。 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權信託計劃是指融資方(或股票持有者,下同)向信託計劃受託人提供上市公司股票質押擔保,由融資方/回購方按約定對股票收益權進行回購或由受託人通過處置質押股票等方式實現資金退出並獲取投資收益的業務。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計劃優先份額是指受託人設立由“優先”和“一般”兩種份額組成的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該信託計劃通過合規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直接通過證券賬戶、有限合夥、基金專戶、股票收益權等方式),投資於滬、深交易所A股股票(包括二級市場交易、大宗交易及定向增發),封閉式基金,ETF基金,LOF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國債,公司債,可轉債,可分離債,新股申購,股指期貨(主要進行股指期貨與股票現貨之間的套利運作),銀行存款等資本市場投資工具。爲控制投資風險,理財產品只投資於該信託計劃的優先份額,由一般信託份額以其本金爲限對優先信託份額的本金和收益進行相應保障。 各投資資產種類的投資比例如下,可在[-10%,+10%]的區間內浮動:
| 資產種類 |
投資比例 |
| 債券、存款等高流動性資產 |
40%,+90% |
| 債權類資產 |
10%,+60% |
| 權益類資產 |
0%,+20% |
三、投資團隊 本產品的投資管理人爲工商銀行,工商銀行擁有專業化的銀行理財產品投資管理團隊和豐富的金融市場投資經驗,擁有銀行間市場所有類型交易的交易資格。 本期產品所投資的信託計劃受託人均經過工商銀行相關制度流程選任,符合工商銀行准入標準,信託計劃受託人可能包括: 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海信託),中海信託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由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和中國中信集團公司共同投資設立的國有非銀行金融機構,機構編號爲K0022H231000001(《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許可證》),註冊資本12億元人民幣,其中包含美元1500萬元,註冊地址是上海市黃浦區中山東二路十五號七樓。 江西信託是經監管部門批准的信託機構,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許可證》,其註冊地址爲:南昌市北京西路88號江信國際大廈,郵編:330046。 其他經工商銀行相關制度流程選任,符合工商銀行准入標準的信託機構或資產管理機構。
四、開放日產品購買、贖回方式 開放日內客戶可辦理購買;開放期客戶持有份額180天以上,可進行贖回;如客戶多次購買產品,其中持有180天以上的份額,可進行贖回,持有180天以內的份額,不可贖回。 客戶可通過銀行營業網點或網上銀行發起購買和贖回,下一工作日確認,下一工作日資金清算。 發生鉅額贖回時,贖回款項的支付辦法參見鉅額贖回條款。
五、鉅額贖回 單個開放日中,本產品的產品份額淨贖回申請(贖回申請總份額扣除申購總份額後的餘額,下同)之和超過上一日產品總份額的10%,爲鉅額贖回。出現鉅額贖回時,工商銀行有權不接受超出部分的贖回申請,並在不超過上一日總份額10%的前提下按比例爲客戶進行贖回,超出比例的贖回申請,自動順延到下一工作日處理。 理財產品連續兩個開放日(含)以上發生鉅額贖回,工商銀行有權暫停接受客戶的購買和贖回申請。客戶根據工商銀行披露的開放日可重新進行購買和贖回。 在發生鉅額贖回工商銀行暫停接受客戶申購、贖回申請時,工商銀行最遲於次一工作日通過相關營業網點及網站(big5.icbc.com.cn)進行披露。
六、理財收益分析 (一)理財收益計算方式及支付 該產品在扣除工商銀行銷售手續費、託管費等費用,並實現客戶預期最高收益後仍有剩餘收益時,剩餘收益部分作爲產品浮動管理費。 1、以某客戶於2012年10月10日購買(10月11日扣款)10萬元,180天到期後全部贖回(2013年4月8日)爲例,扣除託管費和銷售手續費後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率爲4.2%,則客戶收益爲:100,000×4.2%×180/365=2,071.23元 2、若某客戶於2012年10月10日購買(10月11日扣款)10萬元,195天后全部贖回(2013年4月23日),2013年2月5日遇收益率調整爲4.30%,則客戶收益爲: 封閉期收益率收益:100,000×4.2%×180/365=2,071.23元 封閉期結束日至贖回日收益:100,000×4.30%×15/365=176.71元 (二)最不利情況分析 鑑於產品的合理設計、投資團隊的盡職管理和有效運作,工商銀行此類產品以往業績表現良好,全部如期實現了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獲得了滿意的投資回報。但歷史數據代表過去,僅供客戶決策參考,最終收益要以到期實際實現收益爲準。 本產品爲非本金保證浮動型理財產品,由於市場波動導致投資品貶值或者投資品發生信用風險導致相應損失,使產品到期時投資品出售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客戶預期收益,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財產品本金,屆時理財資金將按照產品實際淨值向客戶進行分配。但在此種情形下,理財產品保留向發生信用風險的投資品發行主體進行追償的法定權利,若這些權利在未來得以實現,在扣除相關費用後,將繼續向客戶進行清償。
七、風險揭示 本理財計劃有投資風險,客戶應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客戶投資本期理財產品可能面臨以下風險: (一)市場風險:本產品爲非本金保證類理財產品,由於金融市場內在的不確定性,在投資股票收益權信託計劃與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計劃優先份額時,存在標的資產(包括但不限於收益權所對應股票,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計劃所投資股票、基金等證券品種)價格波動甚至大幅下跌的可能,從而造成客戶投資本理財產品產生損失。此外,產品存續期間若銀行存款和其他投資市場資產投資收益發生波動,則客戶面臨承擔理財資金配置存款和其他投資市場資產配置的機會成本風險。 (二)信用風險:本產品投資於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權信託計劃、信託融資項目(不含工商銀行信貸資產和票據資產)、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各類債券、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基金以及其他貨幣資金市場投資工具時,客戶面臨股票收益權融資方或回購方、信託融資項目用款人、債券發行人等相關方的信用違約。若出現上述情況,客戶將面臨投資本金和收益遭受損失的風險。 (三)流動性風險:若本產品發生鉅額贖回,客戶將面臨不能及時贖回理財產品的風險。 (四)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自然災害、金融市場危機、戰爭或國家政策變化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銀行系統故障、通訊故障、投資市場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發生,可能對理財產品的成立、投資運作、資金返還、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響,甚至可能導致理財產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損失。對於由於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導致的任何損失,客戶須自行承擔,工商銀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提前終止 工商銀行有權根據運行情況終止該產品,並至少於終止日前5個工作日通過相關營業網點及網上銀行進行公示。終止日後3個工作日內將客戶理財資金劃入客戶指定資金賬戶。終止日至資金實際到賬日之間,客戶資金不計息。
九、信息披露 工商銀行將在本行網站(big5.icbc.com.cn)或相關營業網點發布相關信息。 工商銀行有權根據存款利率和市場投資品收益率變動及資金運作情況不定期調整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並至少於新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啓用前7個工作日公佈。 如遇節假日或市場重大變化,爲充分保證理財產品持有人的利益,工商銀行有權暫停客戶購買產品和設置\取消自動再投資的行爲,並至少提前7天公佈。 在本理財產品存續期間,工商銀行有權至少提前7個工作日通過中國工商銀行網站(big5.icbc.com.cn)或相關營業網點點發布相關信息,對產品說明書條款進行補充、說明和修改。客戶不同意補充或修改後的說明書的,可根據工商銀行的公告或通知在補充或修改生效前贖回份額,終止與工商銀行的委託理財關係。 客戶應及時主動查詢理財產品相關信息。如因客戶未主動及時查詢信息,或由於不可抗力、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非銀行過錯原因造成客戶無法及時瞭解理財產品信息,因此產生的損失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十、特別提示 理財產品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僅供客戶參考,並不作爲中國工商銀行向客戶支付理財收益的承諾;客戶所能獲得的最終收益以中國工商銀行實際支付的爲準,且不超過中國工商銀行公佈的本產品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中國工商銀行將恪守勤勉盡責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組合,爲客戶提供專業化的理財服務。
| 風險揭示書 |
| 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中國工商銀行鄭重提示:在購買理財產品前,客戶應仔細閱讀理財產品銷售文件,確保自己完全理解該項投資的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瞭解和審慎評估該理財產品的資金投資方向、風險類型及預期收益等基本情況,在慎重考慮後自行決定購買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資產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財產品;在購買理財產品後,客戶應隨時關注該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情況,及時獲取相關信息。 |
| 產品類型 |
非保本浮動收益 |
| 產品期限 |
無固定期限 |
| 產品風險評級 |
PR3 |
| 目標客戶 |
對公客戶 |
| 客戶風險承受能力級別 |
(如影響您風險承受能力的因素髮生變化,請及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 |
| 重要提示 |
工商銀行對本理財產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證承諾。 本理財產品的總體風險程度較低,工商銀行不承諾本金保障但投資者本金損失的可能性很小。理財產品的投資方向主要爲低風險、低收益的投資品市場,產品的本金及收益受宏觀政策和市場相關法律法規變化、投資市場波動等風險因素影響較小。 在發生最不利情況下(可能但並不一定發生),客戶可能無法取得收益,並可能面臨損失本金的風險。請認真閱讀理財產品說明書第八部分風險揭示內容,基於自身的獨立判斷進行投資決策。 |
中國工商銀行產品風險評級說明 (本評級爲銀行內部評級,僅供參考)
| 風險等級 |
風險水平 |
評級說明 |
| PR1級 |
很低 |
產品保障本金,且預期收益受風險因素影響很小;或產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預期收益受風險因素影響很小,且具有較高流動性。 |
| PR2級 |
較低 |
產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預期收益受風險因素影響較小;或承諾本金保障但產品收益具有較大不確定性的結構性存款理財產品。 |
| PR3級 |
適中 |
產品不保障本金,風險因素可能對本金和預期收益產生一定影響。 |
| PR4級 |
較高 |
產品不保障本金,風險因素可能對本金產生較大影響,產品結構存在一定複雜性。 |
| PR5級 |
高 |
產品不保障本金,風險因素可能對本金造成重大損失,產品結構較爲複雜,可使用槓桿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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