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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利益是什麼?與投保有什麼關係?
 

  所謂保險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認可的利益,又稱可保利益。保險利益產生於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與保險標的之間的經濟聯繫,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的利益,體現了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害關係,即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因保險標的遭受風險事故而受損失,因保險標的未發生風險事故而受益。

  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是投保的前提條件。我國《保險法》規定,投保人應當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規定保險利益原則的意義在於避免將保險變成賭博行爲,預防道德風險,確定保險賠償範圍。

  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一般要求從保險合同訂立到保險事故發生時始終存在;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則存在於合同成立時,要求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必須具有保險利益,而發生保險事故時,則不追究是否具有保險利益。

 


(200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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