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電子商業匯票代理接入是指被代理金融機構通過我行企業網銀代理電子商業匯票業務模塊辦理其承兌、貼現等企業端電票業務,即被代理金融機構本身不與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直接連接,作爲工商銀行的客戶通過我行系統間接接入,辦理承兌、貼現等企業端電子商業匯票業務。
二、適用對象
具有票據業務經營資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財務公司。
三、特色優勢
(一)藉助工商銀行成熟的電子商業匯票和企業網銀系統,使尚未達到人民銀行對於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直接參與者的要求或無法直接接入人民銀行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辦理交易的客戶能夠辦理電子商業匯票業務;
(二)被代理機構需在工行開立結算賬戶,簽訂《中國工商銀行電子商業匯票代理接入業務服務協議》後,就可通過工商銀行企業網銀辦理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無需定製系統軟件,節省其研發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的科技成本和系統運行維護成本;
(三)業務辦理後,被代理機構可通過查詢功能多維度查詢與其相關的票據信息,包括查看交易結果及對方簽收或拒絕的應答信息等。
四、開辦條件
(一)客戶需簽訂《中國工商銀行電子商業匯票代理接入業務服務協議》;
(二)在工商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及企業網銀所需的其他資料;
(三)工商銀行各受理機構所需要的其它資料。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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