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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息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針
 

我行根據《個人信息保護的有關法律》,如下制定並公佈我行的《關於個人信息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針》。

 

1.     我行,中國工商銀行東京分行遵照《個人信息保護的有關法律》,作爲涉及和理個人信息的企業,承擔着相關管理責任。

 

2.     我行是在金融領域被認定爲個人信息保護團體的全國銀行個人信息保護協議會的會員。全國銀行個人信息保護協議會的投訴、諮詢窗口(全國銀行協會諮詢室)受理和其會員有關的個人信息處理方面的投訴和諮詢。

 

全國銀行個人信息保護協議會  http://www.abpdpc.gr.jp

投訴諮詢窗口電話03-5222-1700

  

有關對我行個人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疑問、舉報等的受理窗口如下:

              受理窗口東京分行營業部電話03-6812-2782

                                            大阪分行營業部電話06-7663-8822

 

3.關於我行在妥善保護和利用個人信息方面,發表如下宣言。

(1)相關法律法規、自主規定的遵守

我行爲保護並安全管理客戶個人信息,遵守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個人信息保護委員會及金融廳的有關方針以及全國銀行個人信息保護協議會及全國銀行協會的有關自主規定等。

 

(2)除特定目的之外,不利用個人信息

目前我行除了在辦理需提供客戶個人信息的相關金融服務之外,不使用客戶的個人信息。

但是,我行在法律法規認可以及可能被認可的下記業務範圍內,有使用客戶個人信息的情況。

 ①我行的現有業務以及將來有可能辦理的業務。

  ○ 存款、匯款、兌換、貸款、外匯等業務以及其附屬業務

  ○ 信託投資發售、保險發售、證券中介、公司債券關聯業務及其附屬業務

  ○ 其它的今後被認可的銀行業務及其附屬業務

利用目的的範圍

   ○ 爲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如開立各類金融產品的賬戶等

  爲根據法律法規向客戶行使客戶身份識別等、是否具有使用該金融產品或服務的資格等確認手續

  爲交易的續約管理,如執行存、貸款的期限管理等

  爲在貸款的申請或續借等時執行審查

  爲根據合同或法律等與客戶間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爲研究或開發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如實施市場調查、數據分析、問卷調查等

  爲進行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各種提案,如發送廣告郵件等

  爲辦理各種交易的解約及解約後的事後管理

  其他,爲使和客戶之間的交易更加合理、順暢

 

(3)向第三方的信息提供

關於向第三方的信息提供,除以下所舉範例之外,需要事前徵得客戶的同意。

   遵照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情況

  爲保護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財產的必要情況下,而無法徵得客戶的同意時

  爲提高公共衛生以及使兒童健康成長的特別必要情況下,而無法徵得客戶的同意

  在協助國家機關或地方公共團體以及受其委託的組織或個人根據法律法規履行職

責的情況下,而事先徵得客戶的同意的話,會阻礙其履行和完成職責時

 

(4)敏感信息的處理

我行在和客戶進行交易時,《有關保護個人信息的法律》第2條第3款規定的需要謹慎受理的個人信息以及工會的加盟、出身門第、籍貫、保險醫療及性生活等敏感信息。如果在得到的個人信息之中,有以上敏感信息的話,會做消除處理,不做保存。

 

(5)安全管理體制的確保

我行爲了對客戶個人信息進行安全的管理,遵守相關法令和監管方針的同時,制定了嚴格的內部管理規則,嚴防信息的泄漏,關於信息管理方面的投訴,按照上述2.的營業部作爲窗口,真誠相待、妥善處理,根據必要修改本基本方針,努力持續完善管理體制。

     在我行內部規定中,對辦理相關個人數據的每個管理層次,制定了辦理方法、負責人以及辦理人。

我行明確了辦理個人數據從業者以及我行辦理個人數據的範圍,整備了把握存在違反相關法令、指南、辦理規程的事實等時向負責人上報機制。關於個人數據的辦理情況,實施定期檢查。另外,在就業規則中,制定了通過業務獲悉的個人信息相關的保密事項。

     我行建立了我行內部發生個人數據泄露、丟失、毀損等事故(以下簡稱“泄露等事故”)時的內部機制,發生泄露等事故時,根據該機制,迅速應對。

          我行對於個人數據的保護,規定並實施了管理區域的適當管理、實施訪問權限等限制、通過適當的方法記錄個人數據的機器的廢棄等、必要的物理性、技術性的安全措施。

我行在把握總行所在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相關制度的基礎上,實施安全管理措施。

 

(6)個人信息的獲取和利用以及利用目的的通知、公佈等

我行在處理存款、國內外匯款、貸款、外匯業務時取得客戶個人信息,按照法律法規及內部規定進行一定期間的保存,如上述(2)所說明,除了特定的範圍使用之外,不做其他目的使用,除在上述(3)中的所舉範例之外,不在沒有得到客戶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方提供客戶的個人信息。

此外,關於因申請貸款、簽訂合同而需要客戶提供個人信息時,借款人無論是法人還是個人,我行在徵得本人同意後,取得個人信息。原則上通過規定用紙向客戶取得書面同意。

 

(7)個人信息的提供等

在客戶或者其代理人提出要求的情況下,我行向客戶提供其個人信息。另外,關於實際提供方式,根據提供對象的持有的個人數據的保存文件格式和記錄介質類型,我行將可提供的電磁記錄或書面交付中,會研討儘可能滿足客戶要求。提供時,根據防止犯罪收益轉移的有關法律,通過駕駛執照、護照、在留卡等法定身份證明資料對客戶本人或其代理人進行本人確認。辦理信息提供申請時,需向中國工商銀行東京分行營業部(電話:東京分行03-6812-2782、大阪分行06-7663-8822)提交所規定的個人信息提供申請書。同時也接受傳真方式的申請。電話申請時,除能夠確認是本人查詢關於該業務的處理情況外,不予受理。此項服務一般爲免費

  中國工商銀行東京分行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