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 產品與服務 > 法人業務 > 法人外匯資金業務
法人外匯資金業務
 
   即期外匯買賣
 
  1.即期外匯買賣業務的特點與功能:
  即期外匯買賣通常指在外匯買賣成交後的第二個銀行工作日之前(含第二個銀行工作日)交割的外匯買賣交易。通過即期外匯買賣客戶可將手上的一種外幣即時兌換成另外一種外幣。除了通常的第二個銀行工作日交割的外匯買賣之外,我行可以按客戶的要求,敘做成交當天或第二天交割的外匯交易。
  即期外匯買賣能夠滿足公司客戶在貿易、融資、避險、保值、交易獲利等方面的需求,是客戶應付臨時性外匯支付需求、調整自身外幣幣種結構重要工具。
 
  2.委託辦理手續:
  客戶敘做即期外匯買賣要提交加蓋預留我行印鑑的書面外匯買賣申請書,同時原則上需在我行開立相應的本幣(日元)及外幣存款賬戶並且賬戶中應有足夠的支付金額。即期外匯買賣使用我行公佈匯率(我行保留在客戶敘做交易前進行修改的權利)。對每筆金額超過10萬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幣的交易,我行提供優惠報價。交易成立後,客戶不得要求更改或取消交易,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及費用由客戶承擔。
 
   遠期外匯買賣
 
  1.遠期外匯買賣業務的特點與功能
  遠期外匯買賣是指交易雙方在達成交易後,按事先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匯率進行交割的外匯買賣。遠期外匯買賣的期限通常爲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一年等。目前我行對客戶的遠期外匯買賣最長暫以一年爲限。遠期外匯買賣是國際上常用的避免外匯風險,固定外匯成本的方法。運用遠期外匯買賣,客戶可以地確定未來約定交割日期的匯率水平,可以規避匯率向自己不利方向變動的風險,便於鎖定貿易成本或資金成本等,但同時也會失去匯率朝自己有利方向而可能帶來的利益。
 
  2.委託辦理手續
  客戶辦理遠期外匯買賣交易,需在我行開立相應的本幣(日元)及外幣賬戶,存入足額保證金或在我行獲得足額的交易授信額度,並提出加蓋預留我行印鑑的書面遠期外匯買賣申請。遠期外匯交易使用的匯率爲遠期匯率,我行根據即時的國際外匯市場遠期交易行情提供相應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