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01日 13:37 今天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發酵酒及其配製酒》正式實施,新國標要求啤酒應標示原麥汁濃度,並以“°P”爲單位;用玻璃瓶包裝的啤酒應標示如“切勿撞擊,防止爆瓶”等警示語。 據瞭解,新國標實際上已於今年2月1日實施,但考慮到生產企業更換瓶身標籤需要一定的緩衝期限,有關瓶身標籤的規定從8月1日起實施。記者走訪看到,市場上大多數啤酒瓶身已經按要求標註,原麥汁濃度多爲8°P、10°P或12°P。業內人士稱,原麥汁濃度並非酒精度,而是衡量啤酒營養和口感的一個指標。一般來說,原麥汁濃度越高越有麥香味,口味也更濃。 不過記者發現,一些玻璃瓶裝啤酒並沒有在瓶身上標示如“切勿撞擊,防止爆瓶”等警示語。本市某啤酒經銷商表示,“爆瓶”除了由於瓶身冷熱不均、劇烈晃動外,“超期服役”是最大隱患。記者隨後查詢到我國早就出臺了《啤酒瓶GB4544-1996強制性標準》,要求啤酒瓶底上側20毫米範圍內必須打上表明爲專用防爆瓶的標誌“B”以及啤酒瓶的生產日期,同時建議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爲兩年。不過記者看到市場上一些啤酒瓶的生產日期在2011年以前,顯然在超期“服役”。業內人士建議,市民除了要儘量購買帶有警示標語的瓶裝啤酒外,還要多留意瓶底的標誌,選擇生產日期在兩年內且外觀較新的啤酒瓶。不要直接將啤酒放入冰箱冷凍室進行急降溫,冷藏溫度也不能太低,儲存溫度以4℃至15℃爲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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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華財訊 201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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