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17日 09:39 爲優化保險公司股權結構,加強保險公司股權監管,保監會日前發佈《關於〈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第四條有關問題的通知》,適當放寬保險公司股權投資持股,上限爲51%。不過,新公司仍執行單一股東持股20%的原有上限。 《通知》對持股超過20%的股東,一方面設定必要的財務指標,包括最近一年年末總資產不少於100億元人民幣、淨資產達到總資產的30%以上、累計對外長期股權投資不超過淨資產;另一方面設定了投資經驗標準,要求投資保險行業3年以上,且具有持續出資能力和管理能力。
|
|
|
|
| |
|
|
注:本頁面信息由世華財訊提供,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
(世華財訊 2013-04-17)
|
|
【關閉窗口】
|
|
|
|
|
|
工具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