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輸入30
您所在的位置:
上海黃金交易所鉑金品種試交易須知
 

  上海黃金交易所定於2003年7月30日進行鉑金品種的試交易,參加試交易會員範圍限於目前上海黃金交易所108家會員及其代理客戶。爲方便會員交易,確保試交易順利進行,現將相關業務要求通知如下:

  一、鉑金交易品種成色不低於99.95%。

  二、鉑金交易重量規格暫爲3千克、4千克、5千克,因受目前進口鉑金重量規格限制,鉑金試交易期間交割重量爲3千克、4千克或5千克的整數倍。

  三、鉑金報價方式爲人民幣元∕克,人民幣元以後保留兩位小數。

  四、鉑金交易的最小單位爲1千克。

  五、交易所鉑金交易手續費初期暫定爲千分之一,會員代理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千分之二。

  鉑金倉儲費每公斤爲1.80元/天,出入庫費爲每公斤2元,有關費用由交易所代收代付。

  六、進口鉑金賣出方僅限中博世金公司一家,會員及代理客戶買入鉑金後只能提貨,不能再賣出。

  七、試交易期間鉑金交易品種的交易標號爲Pt99.95。交易日當天買入方原則上可以提取鉑金實物,如遇運輸等問題,最遲不超過1個工作日。

  八、會員及代理客戶鉑金初始保證金爲一萬元人民幣;交易中除按全額凍結買入方資金外,另向買入方加收7%的溢短備付金(因鉑金的正負公差較大),在交易過程中一併凍結,待實物重量溢短二次清算完成後,交易所將溢短備付金餘額返還會員及客戶。如會員未提取實物鉑金,在保證金賬戶應留有一定的金額以備清算。

  九、目前鉑金指定倉庫暫定爲工行上海、深圳分行倉庫。

  十、鉑金最小提貨量爲3千克。若會員申請提貨量與倉庫實物塊重不匹配時,通過修改提貨單及留存湊足庫存條塊標重解決。若會員申請提貨地庫存不足時,通過更改提貨地或通過交易所與賣出方會員協商解決。

  十一、交易所不負責鉑金統一調運,不向買賣雙方收取運保費。

  十二、鉑金交易實際重量、標準重量與重量均指毛重。

  十三、重量溢短的二次清算,按買入方會員提貨日加權平均價結算。

  十四、指定倉庫負責對入庫、出庫鉑金開箱進行毛重的核對,秤差要求不超過±0.2克,若超出±0.2克秤差範圍,可填寫“問題報告單”,由指定倉庫與會員共同簽字確認後報交易所,交易所與賣出方進行覈查解決。

  十五、提貨方提取鉑金後,如果對交割的鉑金質量持有異議,必須在提貨日後5個工作日內向交易所書面提出(代理客戶由會員書面提出),並提供質量鑑定結論或有效證明和保留完整鉑金實物及清單,超過此期限視爲無異議。

  十六、出現鉑金質量糾紛時,交易所選擇國際貴金屬市場認可的國際權威質檢機構或交易所指定的國內質檢機構進行仲裁檢驗。

  十七、未在本通知中規定的有關市場管理的其他條款參照上海黃金交易所黃金交易的相關規定執行。


(2006-07-06)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