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啓用理財金賬戶章程的公告
   
    爲向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促進業務發展,我行制訂了《中國工商銀行理財金賬戶章程》,章程將於2006年12月1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中國工商銀行理財金賬戶章程
   
 

  第一條 理財金賬戶是中國工商銀行向個人客戶提供的貴賓理財服務,其介質爲理財金賬戶卡,理財金賬戶卡具有存取現金、刷卡消費、轉賬結算、投資理財等功能。
  第二條 在中國工商銀行上3個月日均資產(資產包括存款、國債、基金、穩得利理財產品、珠聯幣合理財產品,下同)不低於20萬元人民幣的客戶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資料申請開立理財金賬戶。申請人在《理財金賬戶申請書》上簽字,即視爲同意本章程。
  第三條 中國工商銀行提供理財金賬戶服務的分支機構和理財金賬戶客戶均須遵守本章程。
  第四條 中國工商銀行爲理財金賬戶客戶提供如下貴賓理財服務:在全國主要營業網點提供優先服務;提供指定範圍的業務費用優惠或減免;優先配備個人客戶經理,提供理財策劃與理財資訊服務。客戶在營業網點享受優先優惠服務時需主動出示理財金賬戶,並在工作人員引導下辦理業務。
  第五條 理財金賬戶設基本賬戶和子賬戶。客戶持理財金賬戶刷卡消費、在自動櫃員機上存取現金均使用基本賬戶,在營業網點辦理現金存取及轉賬結算、投資理財等業務,可以使用理財金賬戶基本賬戶或子賬戶。
  第六條 客戶可將本人名下的其他賬戶下掛到理財金賬戶中。客戶需攜帶理財金賬戶及本人存摺(單)或牡丹信用卡到營業網點辦理賬戶下掛手續。存摺(單)掛入理財金賬戶後,將不能繼續使用,客戶統一使用理財金賬戶密碼辦理業務。牡丹信用卡掛入理財金賬戶後,仍可憑原密碼繼續使用,客戶也可使用理財金賬戶辦理牡丹信用卡賬務查詢。客戶也可通過辦理新的銀行卡或存摺(單)將子賬戶從理財金賬戶中脫離,脫離理財金賬戶的賬戶憑新密碼正常使用。
  第七條 理財金賬戶可在中國工商銀行境內營業網點、自助設備、電話銀行、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使用,也可在中國銀聯的境內外受理點使用。
  第八條 理財金賬戶客戶可憑卡及個人身份證件到營業網點申請開通網上銀行、電話銀行和手機銀行等電子銀行服務,辦理賬戶查詢、轉賬結算等業務;或者可憑卡號、密碼及個人身份證件號碼通過中國工商銀行網站或95588電話銀行等電子渠道自助註冊和使用電子銀行提供的服務。客戶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註冊卡號、卡密碼、電子銀行密碼等重要信息。客戶通過電子銀行辦理業務時,應遵守中國工商銀行電子銀行章程、協議等相關規定。
  第九條 理財金賬戶內存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相應存款利率及計息辦法計付利息,並由中國工商銀行依法代扣繳利息稅。
  第十條 客戶持理財金賬戶在異地支取現金,需支付異地取款手續費。使用同城境內其他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取款,需支付跨行ATM取現手續費。使用境外(含香港、澳門地區)自動櫃員機取款,需支付人民幣卡在境外ATM取現手續費。在境內異地其他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取款,需同時支付跨行ATM取現手續費與異地取款手續費。客戶持理財金賬戶在指定自動櫃員機上取款,每天最多可取5次,累計金額不超過5000元,在香港、澳門等地區提取外幣的,累計金額不超過等值人民幣5000元。
  第十一條 理財金賬戶需繳納年費。首年年費在開卡時直接收取,以後每年年費以首年年費收取日爲基礎,從理財金賬戶基本賬戶自動扣收。若基本賬戶餘額不足以繳納年費,中國工商銀行將從日後該賬戶存款中自動扣收。
  第十二條 理財金賬戶客戶如在我行年度日均資產低於20萬元人民幣,須按年繳納賬戶管理費。賬戶管理費於每年11月30日從理財金賬戶基本賬戶收取。開戶日離首次賬戶管理費扣收日不滿一年的,首次賬戶管理費計算標準爲“年賬戶管理費×開戶日至首次賬戶管理費扣收日天數/365”。若基本賬戶餘額不足以繳納賬戶管理費,中國工商銀行將從日後該賬戶存款中自動扣收。
  第十三條 理財金賬戶客戶如滯納年費或賬戶管理費超過3個月,中國工商銀行將停止提供業務優惠和各種貴賓理財服務,並有權隨時停止向持卡人提供其他服務,直至客戶繳納年費或賬戶管理費。
  第十四條 理財金賬戶使用密碼辦理的業務,視爲客戶本人所爲,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爲該項業務的有效憑證。
  第十五條 理財金賬戶僅限客戶本人使用,客戶不得將卡片出租或轉借他人。因密碼泄露、卡片使用不當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客戶承擔。
  第十六條 客戶可通過營業網點、自助設備、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渠道覈對理財金賬戶內相關賬務信息。中國工商銀行爲客戶提供理財金賬戶對賬簿和月度對賬單。對客戶關於交易或賬務情況的查詢和更正要求,中國工商銀行應在1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
  第十七條 客戶如因理財金賬戶卡片損壞或遺失等原因補換新卡,需繳納補換卡手續費。
  第十八條 客戶若需終止使用理財金賬戶,須在繳清相關費用後,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理財金賬戶到中國工商銀行當地營業網點辦理銷卡手續。
  第十九條 中國工商銀行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製定理財金賬戶服務優惠與相關收費標準。優惠與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中國工商銀行公告爲準。
  第二十條 客戶須妥善保管理財金賬戶和密碼。
  客戶若遺失理財金賬戶,應及時辦理正式或口頭掛失。正式掛失爲書面掛失,客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原開戶網點辦理。口頭掛失爲臨時掛失,客戶可在營業網點或通過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渠道辦理。同城口頭掛失5天或異地口頭掛失15天內,客戶需到原開戶網點辦理正式掛失,否則口頭掛失自動失效。正式掛失7天后方可辦理補發新卡或銷戶手續。客戶若委託他人代辦掛失手續,代理人應同時出示代理人身份證件和持卡人身份證件。
  客戶如遺忘理財金賬戶密碼,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理財金賬戶,向本行書面申請密碼掛失,密碼掛失7天后方可辦理密碼重置。
  掛失手續辦妥,掛失即生效,客戶不再承擔理財金賬戶內資金變動的責任,司法機關、仲裁機關另有判決、裁決和裁定的除外。掛失生效前或口頭掛失失效後持卡人因遺失理財金賬戶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中國工商銀行不承擔責任。
  客戶解除掛失,需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已掛失理財金賬戶、掛失申請書客戶留存聯向原掛失網點申請辦理理財金賬戶解除掛失手續。
  理財金賬戶掛失後,下掛的牡丹信用卡仍可使用。
  第二十一條 客戶持理財金賬戶在自動櫃員機上辦理業務時,因機器故障或操作失誤造成自動櫃員機吞卡的,可在吞卡後3個工作日(從吞卡次日算起)的營業時間內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其他可以證明爲卡片持有人的材料到自動櫃員機所屬銀行辦理領卡手續。逾期未領的,自動櫃員機所屬銀行有權按規定程序處理。
  第二十二條 中國工商銀行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客戶的資信資料保密,對客戶資金的凍結與扣劃均嚴格按照國家相應法律法規執行。客戶通訊地址、電話等資料發生變化,應及時以書面或雙方認可的形式通知本行辦理變更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客戶承擔。
  第二十三條 中國工商銀行若修改本章程或調整理財金賬戶收費及服務標準,將通過主要營業網點或中國工商銀行網站(big5.icbc.com.cn)等進行公告。公告滿30日後,修改後的章程或收費標準即爲生效。在公告期內,客戶可以選擇是否繼續使用理財金賬戶;因對章程或收費標準有異議而決定不再繼續使用的,可向本行提出銷卡申請,本行將爲其辦理銷卡手續。公告期滿,客戶未提出銷卡申請的,視爲同意章程的修改或服務標準的調整。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中國工商銀行制定和解釋,自2006年12月1日起實行。

  (我行繼續向理財金賬戶客戶提供年費優惠,暫不收取年費)

 

                                    中國工商銀行
                                  二○○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