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重點實驗室主任劉煜輝認爲,要控制債務風險,根本在於對地方政府進行債務約束和預算改革。
審計署於2011年6月首次公佈我國地方債務總額:截至2010年底,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爲10.7萬億元。今年8月,審計署對地方債啓動了新一輪審查,再度引發各方對地方債務規模和相關風險的關注。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與中債資信評估有限責任公司近日在京簽署了地方政府評級合作協議。劉煜輝指出,中國地方債務在監管缺失、債務責任不清晰的情況下,相關投資項目設計者忽視風險和收益。
他表示,地方債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地方政府在推進城鎮化過程中,面臨公共設施建設資金短缺的壓力,從公共財政的角度看,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必要尋求外部融資的支持。但是,在現有的公共資本融資體系下,地方政府融資需求難以得到合理滿足,因此,圍繞需求出現了各種不當的套利行爲,導致地方債務面臨較大風險。
“當前對地方債務缺乏測算和監管,對相關責任的認定也不清晰,大部分投資項目的設計者不會考慮爲未來的收益負責。”劉煜輝說。
不過,在他看來,短期內地方債風險可控,因爲去槓桿的政策空間很大,可以採取資產的轉賣、債轉股、發行長債替換短債、減少錯配風險等措施。
“根本出路在哪裏?要促進地方政府職能發生根本改變,對其進行債務約束和預算改革。”他表示,要約束地方政府的債務,構建可靠、透明的信用評級系統是前提。正是基於這樣的想法,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與中債資信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簽署了地方政府評級合作協議,在對地方政府的可償債資金進行精細測算的基礎上,提出對地方政府信用評級的新思路。
業內人士認爲,雙方的合作有利於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融資的相關配套措施,搭建起地方政府與金融市場的紐帶,爲地方政府改善金融生態環境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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