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24日公佈的《關於企業債券融資支持棚戶區改造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凡是承擔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任務的企業,均可申請發行企業債券用於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融資規模上限放寬至總投資的70%。
通知稱,鼓勵民營企業根據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安排,通過直接投資、參股、委託代建(BT)等多種方式參與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並申請發行企業債券;鼓勵有條件的市、縣政府對棚戶區改造項目給予債券貼息。對於專項用於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發債申請,在相關手續齊備、償債措施完善的基礎上,發改委按照“加快和簡化審覈類”債券審覈程序,優先辦理覈准手續,加快審批速度。
鼓勵企業發行“債貸組合”專項債券用於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債貸組合”按照“融資統一規劃、債貸統一授信、動態長效監控、全程風險管理”的模式,由銀行爲企業制定系統性融資規劃,根據項目建設融資需求,將企業債券和貸款統一納入銀行綜合授信管理體系,對企業債務融資實施全程管理。
棚戶區改造項目可發行並使用不超過項目總投資70%的企業債券資金。通常,發行企業債募集資金的規模不能超過項目總投資的60%。
棚戶區改造項目包括城市棚戶區改造、國有工礦(含煤礦)棚戶區改造、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國有墾區危房改造以及配套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企業債券支持範圍原則上應是納入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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