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28日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29日表示,在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過程中,央行將會同有關金融監管部門,在尊重發行人自主選擇發行窗口的基礎上,引導大盤優質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跨市場發行。
信貸資產證券化將在已有授信內支持鐵路、船舶等重點行業改革發展,加大對消費、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央行將指導有關商業銀行對通過證券化盤活的信貸資源,向經濟發展的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傾斜,特別是用於小微企業、“三農”、棚戶區改造、基礎設施建設。
該發言人表示,目前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剛起步,納入證券化的信貸資產種類有限,各項制度初步建立,仍然處於推進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的初期,需要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穩步擴大試點。此次擴大試點的基本原則是:堅持真實出售、破產隔離;總量控制,擴大試點;統一標準,信息共享;加強監管,防範風險;不搞再證券化。
對於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在哪個市場發行,該發言人表示,從國內外經驗看,由於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與其他固定收益產品一樣,具有大宗個性化交易、定價相對複雜的特性,因此主要在採用一對一詢價交易、主要面向機構投資者的場外市場(OTC市場)發行和交易。無論在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債券市場的主導模式都是場外市場,在交易所發行交易的債券僅僅是補充。發行人對發行窗口的選擇,即選擇場外市場還是交易所市場,是發行人自身的權利,由發行人自主選擇。在前期試點中,各家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發行人自主選擇了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面向機構投資者發行和交易。在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過程中,央行將會同有關金融監管部門,在尊重發行人自主選擇發行窗口的基礎上,引導大盤優質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跨市場發行。這既可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投資者範圍,有利於共同識別風險,實現金融資源優化配置;也可以滿足交易所的投資者資產配置需求。
2005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央行會同有關部門成立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協調小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正式啓動。2005年至2008年底,共11家境內金融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17單、總計667.83億元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受美國次貸危機和國際金融危機影響,2009年後試點一度處於停滯狀態。2011年,經國務院同意繼續試點,共6家金融機構發行6單、總計228.5億元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