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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基金業協會26日發佈《關於加強專項資產管理業務風險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旨在規範專項資產管理業務,加強風險管理。
《通知》要求開展專項資產管理業務的機構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對合作方選擇、項目篩選、項目審批、資金劃撥、後期管理等各個環節進行有效控制,建立動態風險監測機制,特別應當建立合作方以及項目遴選機制,明確遴選標準和程序,對項目進行獨立盡職調查,不得完全依賴合作方的推薦和調查。各機構對不同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應實行分別覈算、分別管理;根據單一客戶資產管理合同委託人書面指令進行投資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應當要求委託人書面承諾委託財產來源和用途的合法性,並對根據其指令實施的投資行爲承擔相應風險等。各機構應當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防止片面追求項目數量與管理規模而忽視風險的短期行爲。
截至9月底,共有41家基金公司子公司開展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資產規模約爲4600億元,其中主要是專項資產管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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