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條例》對城鎮建設運營中的雨水管理做出了詳細規定,對剛興起的雨洪管理行業發展有重要指導作用。
《條例》要求,新區建設應當實行雨水、污水分流,雨污合流地區應當結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要求進行改造。在雨污分流地區,不得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新建、改建、擴建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當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增加綠地、砂石地面、可滲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對雨水的滯滲能力。鼓勵城鎮污水處理再生利用,規定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築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應當優先使用再生水。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易發生內澇的城市、鎮還應當編制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
業內人士預計,20年內我國雨洪防治需2萬億元投資,每年投資規模在1000億元左右。中國證券報瞭解到,僅北京市就準備1年內在20個立交橋下建設蓄水池,其中最大容量可達幾十萬噸,最小容量在1-2萬噸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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