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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宅基地這一熱點話題,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鬍存智接受專訪時明確表示,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向是進一步擴大權能,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而不是指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
解決農村宅基地的問題,首先要切實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權,完善好宅基地管理制度,同時要探索宅基地上的農民住房的財產性收益的路子。當前要做好三方面工作:完善宅基地的取得和分配製度,使其更加合理、規範;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促進宅基地的節約集約使用,同時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權;建立健全宅基地退出制度,使宅基地的利用更加合理。
宅基地轉讓是否意味着城裏人可以去農村買宅基地?胡存智強調,這是方向性誤解。按照我國法律制度,宅基地的取得與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密切關聯,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的人才能使用這塊宅基地。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論購買還是以其他方式使用佔有農村宅基地,都是違反法律的。
如何看待《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選擇若干地區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宅基地抵押擔保轉讓”?胡存智指出,以試點來穩妥推進十分有必要。改革的根本出發點是探索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路子,不是爲了解決建設用地指標,也不是爲了滿足城市建設用地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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