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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29日在港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補充協議十,其中包含了多項內地與臺灣簽署的服務貿易協議中優於CEPA的開放措施。新增的各項措施將有利於香港服務業進一步拓展內地市場,促進兩地經貿合作。
補充協議十包括65項服務貿易開放措施,以及8項加強兩地金融合作和便利貿易投資的措施。
根據補充協議十,在服務貿易領域,內地在法律、建築、計算機、房地產等28個原有領域將會進一步開放,並首次允許香港殯葬業者在內地以獨資或合資等方式投資,經營除具有火化功能的殯儀館以外的殯儀悼念和骨灰安葬的業務。
金融合作方面,內地將研究兩地基金產品互認;支持符合資格的香港保險業者參與經營內地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對香港保險業者提出的申請,將根據有關規定考慮並提供便利。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兩地將進一步加強商品檢驗檢疫、食品安全、質量標準和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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