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清泰:未來要摘掉企業所有制標籤
 
  
    2014年12月17日 06:32
    
      國企改革的重頭戲是頂層設計,但改革總體方案遲遲未出,其複雜性和艱鉅性不言而喻。在昨日參加“國企改革:探索與前瞻”論壇的與會專家眼裏,國企改革的一些共識已比較清晰。
      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陳清泰提出,對於未來混合所有制的發展,應當實現取消政府對企業的直接干預、包括通過國有控股股東的“延伸管理”,確實實現政企分開,同時政府應該弱化,直至取消按企業所有制成分區別對待的政策,要摘掉企業的所有制標籤,促進實現各類企業的“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打破資本跨所有制、跨區域流動的壁壘,解放資本的流動性,提高整體資本的效率。行政性壟斷企業通過引進新的投資者重組業務板塊,開放市場。再有,通過發展混合所有制國有企業去行政化,民營企業去家族化,促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作爲國資委“四項改革”中混合所有制試點央企的掌門人,中國建築材料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宋志平稱,在發展混合所有制過程中,首先要注重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
      “記得以前在北京建材的時候,也搞了公司,當時我們公司的董事會和管理層都是一夥人,現在國資委還引入了外部董事,請社會精英,國資委、央企的一些資深老領導出任董事,但和真正多元化持股公司的董事會還是有很大的不同。所以覺得在現代企業制度的完善和加強協助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董事會是完成了現在企業註冊的一半,另外一半就是職業經理人制度,這纔是整個公司委託代理人的閉環,我們只做了董事會,只做了一半,下邊要完成職業經理人的制度。”宋志平同時指出,其實全世界的大公司,大部分都是職業經理人制度,所以怎麼產生職業經理人,怎麼選聘職業經理人,中長期的激勵機制該怎麼做,怎麼把幹部的體系轉變成職業經理人制度,這些工作就擺在了企業面前。
      對於公司治理,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表示,實現國有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狠抓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必須完善國有企業治理現代化的法律體系;二是進一步推進政企分開;三是大力推進國資委的變革;四是推進國有企業董事會制度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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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信息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摘自世華財訊 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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