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19日 06:26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佈《關於簡併增值稅徵收率政策的通知》,決定從今年7月1日起,將6%和4%兩檔增值稅徵收率統一調整爲3%。 上週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今年7月1日起,將自來水、小型水力發電等特定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6%、5%、4%、3%四檔徵收率合併爲一檔,統一按現行簡易計稅辦法,執行3%的徵收率。 不過,昨日財政部發布的通知僅涉及3%、4%和6%三檔徵收率,並沒有提及5%這一檔徵收率。 我國對增值稅的計徵方式主要有兩類:增值稅的稅率,主要適用於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標準的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的徵收率主要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和特定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統一按3%的徵收率計徵;對一些特定的一般納稅人,則適用6%、5%、4%、3%四檔徵收率。 具體來看,徵收率爲6%的項目包括自來水、小水電、建築產品和生物製品;徵收率爲5%的項目爲中外合作開採的原油、天然氣;徵收率爲4%的項目包括寄售、典當和拍賣商品;徵收率爲3%的項目爲公共交通運輸等營改增個別應稅服務。 此次調整意味着今年7月1日後,一些特定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將統一適用3%的徵收率,按簡易計稅辦法徵稅。 “這次簡併增值稅徵收率政策,一方面表現在徵收率的簡併上,進一步規範稅制,公平稅負;另一方面則有減稅的色彩,將3%、4%和6%的徵收率統一簡併爲3%,對相關企業非常有利。而且,這次對徵收率的簡併,還爲未來稅率的簡併打下了很好的基礎。”中翰稅務合夥人王駿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 王駿表示,上週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四檔徵收率合併爲一檔,每年將爲相關領域企業減輕稅負約240億元。 業內專家認爲,雖然總體減稅約240億元的規模並不大,但由於這些行業尤其是建築業也是吸納就業的大戶,此舉在刺激行業發展的同時,有利於更好保障就業,惠及民生。 根據目前的營改增試點方案,納入營改增試點行業的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和一般納稅人的特定項目,均適用3%的徵收率。 王駿認爲,在合併徵收率的基礎上,未來還應進一步打通“老增值稅”稅率和“新增值稅”稅率,實現稅率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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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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