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8日 11:25 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財政部3部委日前印發了《關於做好住房救助有關工作的通知》,對解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住房困難做了相應制度安排。 《通知》明確了住房救助的對象,爲符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 《通知》確定,對城鎮住房救助對象,採取優先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發放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賃補貼實施住房救助,其中對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給予租金減免。對農村住房救助對象,優先納入當地農村危房改造計劃,優先實施改造。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說,住房救助是“兜底線”的,是針對特別困難羣體實施的特殊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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