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服務貿易自由化協議簽訂
 
  
    2014年12月19日 01:41
    
      商務部副部長高燕18日與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香港簽署《內地與香港CEPA關於內地在廣東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內地將在廣東率先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
      《協議》是內地首次以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方式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除列明具體限制性措施外,《協議》對香港服務提供者實行與內地企業同等的待遇;跨境服務、電信領域、文化領域以正面清單的方式列明新增開放措施。《協議》明確給予香港最惠待遇,即今後內地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中,優於CEPA的開放措施均將適用於香港。
    
分享
QQ MSN Mail Kaixin Favorite Mail Kaixin
  注:本信息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摘自世華財訊 2014-12-19)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