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9日 02:52 湖北省政府日前出臺《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意見》提出,對公共服務類企業、功能類企業、競爭類企業分類實施動態調整。對公共服務類企業,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對其他企業,可靈活掌握國有股比例,根據需要適時進退,不要求國有控股,有的甚至可以全部退出。同時,繼續支持產業相近、行業相關、主業相同的國有企業加快實施資源整合,近期將組建省鐵路集團、中南工程諮詢設計集團兩大集團。 《意見》提出,要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股權置換、項目合作、改制上市等多種形式,實現國企投資主體多元化。對國有獨資企業,一律進行規範的公司制改造;對競爭性行業的國有獨資公司,一律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造。不斷提升國有資本證券化率,到2020年力爭提高到50%。 在混合所有制企業中,湖北將積極推進員工持股。《意見》提出,對各類適合由員工持股,且員工也有意願持股的地方國有企業,均應允許員工個人出資入股或以投資公司、股權信託、有限合夥企業等方式持股。 《意見》強調,建立市場化導向的選人用人機制,大力推進企業領導人員“去行政化”,新任企業領導人員一律不再確定其比照的行政級別。按照現代企業制度選聘相關管理人員,尊重企業選人用人自主權。具備條件的,將企業經理層的選聘權下放給企業,並逐步取消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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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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