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24日 07:22 今天從海口市政府獲悉:海口計劃2013年至2015年推廣新能源汽車5000輛,推廣範圍爲在海口市註冊登記的黨政機關、企業、事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以及海口市居民。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本地消費者,按新能源汽車獲得中央補貼資金的60%給予地方財政補貼,省、市財政各補貼30%。 據瞭解,2013年11月,海口市被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展改革委四部委批准爲2013年至2015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根據實施方案,2013年至2015年全市計劃推廣新能源汽車5000輛。 據瞭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領域爲公交、公務、出租、租賃、環衛、郵政、景區、公共服務等及私人購買。
|
|
|
|
| |
|
(摘自世華財訊 2014-06-24)
|
|
【關閉窗口】
|
|
|
|
|
工具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