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02日 20:23 海口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的《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表示,自6月1日起,放寬海南省戶籍購房者在海口購房落戶政策:購單套房面積120平方米以上可落戶五人。《意見》還對限價商品房申購條件做出調整。《意見》規定,從年齡條件上,滿25週歲的單身居民可單獨申請限價商品房;從戶籍條件上,在本市實際工作並繳納養老保險滿3年,或從事個體經營並在本市實際居住滿5年,或屬市人才計劃引進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者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碩士以上學位,且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期累計爲5年以上的聘用合同的可申請限價商品房;從住房面積條件上,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無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面積(含政策性住房)人均使用面積低於18平方米的可申請限價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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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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