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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務廳關於公佈浙江省首批社區電子商務服務網絡建設試點城市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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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8日 09:38 杭州市、溫州市、金華市商務主管部門: 根據浙江省商務廳、浙江省財政廳《關於開展社區電子商務服務網絡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浙商務聯發〔2014〕25號),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自主申報、專家評審、異議公示等流程,最後確定杭州市、溫州市、金華市等3個城市爲我省首批社區電子商務服務網絡建設試點城市,現予以公佈。爲切實做好試點示範工作,並商請省財政廳同意,現將有關工作要求明確如下: 一、各試點城市要高度重視社區電子商務服務網絡建設,在政策、資金、用地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充分發揮社區快遞包裹智能配送終端建設在改善快遞“最後100米”配送問題和提升城市公共服務能力方面的作用,加快社區經濟“電商換市”實施步伐。 二、各試點城市要根據浙商務聯發〔2014〕25號文件有關要求,儘快完善試點建設規劃方案,細化試點目標的具體步驟和工作計劃,落實各項創建任務和配套措施,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爭取早見成效。 三、各試點城市要加強社區電子商務服務網絡建設的宣傳力度,讓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和參與社區電子商務發展,並不斷總結提煉試點成果和經驗,及時做好宣傳和推廣,爲下階段向其他城市普及推廣奠定良好的基礎。 特此通知。 浙江省商務廳 2014年5月16日 (電商處供稿)浙商務電商發〔2014〕84號 來源:(浙江商務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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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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